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商业地产 -  贴子
1725  |  1

主题:旭辉恒基二度合作开发沪商住地块 新鸿基独吞徐家汇地王

绿光仙境

积分:50064  联商币:25243
  |   只看他 楼主

12月8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00884 以下简称“旭辉”)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旭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的地块,用途为住宅及商业。

与之不同的是,港资房企大佬新鸿基却始终坚持独立开发,即使是在拿下超过200亿元的上海徐家汇天价地王之后,仍没有引入合作方的意思。

业内人士认为,就“抱团”的问题,现阶段房企态度出现明显分化。布局较早、实力较强的房企把项目主导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而一些第一阵营之外的房企更愿意抱团,在资金、资源、管理上互相扶持,分担风险。

旭辉恒基二度合作

旭辉、恒基两家房企2013年第二次联手。

旭辉2013年11月以21.44亿元成功竞得上海闵行区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北片区02、04号地块,土地总占地面积约为8475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67249平方米。根据最新公布的协议,旭辉将与恒基中国分别持有合资企业的50%权益。

恒基中国是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此次合作,是双方继杭州余杭地块之后再度合作。

早在2013年7月22日,旭辉曾发布一份公告,称与恒基中国签订协议,分别持有一家合资企业的49%和51%股份,共同发展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崇贤新城地块。

旭辉2013年半年报显示,自2012年底香港上市以来,公司屡屡与多家知名房地产企业合作。其中,旭辉与绿地合作了杭州滨江区奥体博览城项目,上海闵行、闸北区两个项目,以及位于合肥、北京的两个项目,以及与恒基合作的杭州项目。

恒基兆业由香港富商李兆基创立,主业是房地产开发及投资。1981年在香港上市,业务分布于香港及内地,是香港最大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但恒基近年来在内地的势头落后于新鸿基等港资竞争对手。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向记者举例道,近期有两家本土房企达成合作,共同开发了位于某两座城市的两个项目,但两家房企分别主导其中的一个项目,达成平衡。

国内房地产市场上频频出现的“抱团”现象,参与者不乏港资房企。

“引入实力较强的合作方,将更有利于项目的开发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资本市场也比较看好这种战略联盟。”旭辉董事长林中公开表示,旭辉2013年所拿地块中,约半数都为合作开发。以2013年上半年为例,所拿的12块地中就有6块地是合作开发,旭辉所承担的土地款不到50%。

林中表示,之所以愿意与大的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最重要的是看中合作方的管理经验。“目前我们的负债率约为67%,短期债务的比例已经控制在了20%以内。”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1~11月旭辉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4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67%,已完成全年度的销售目标。

新鸿基“独吞”地王

旭辉与恒基联姻的同时,业内传出新鸿基为国金中心以及闵行项目寻求融资的消息。记者就融资消息向新鸿基求证,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回复。

新鸿基2013年9月以217.7亿元天价夺下上海徐家汇地王,此前这一巨量项目被认为很难被一家房企独吞,而很有可能被港资联合体拿下。但新鸿基成功夺地至今没有传出引入任何合作方的消息,资金问题一直令外界感到好奇。

徐家汇地王竞购阶段,恒基也是传闻中可能参与竞购的企业之一,但没有下文。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宋会雍告诉记者,新鸿基在内地属于布局比较早的港企之一,许多项目抓住了核心商圈,品牌塑造得比较好,政府资源也稳固。因而在内地的发展过程中,会较多地采用独揽项目的模式,不太愿意引入合作方。不论从资源还是业内地位上看,内地都很难找到与新鸿基平起平坐的合作方。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家房企独立主导一个项目会更有优势,可以避免在合作中出现矛盾。房企抱团失败的典型案例就是外滩8-1地王,至今复星与SOHO中国还在为这一项目争夺,双方对簿公堂,官司旷日持久。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港资房企都有实力独揽所有的项目,新鸿基也一直被外界关心如何解决项目的资金问题。而其他一些港资房地产大佬在内地走得并不顺利,他们更倾向于彼此抱团或者寻找内地房企作为合作方。

“如果政府资源不扎实,在市场上的基础不够牢固,可能连开发前的动迁都完不成。”宋会雍说。不少港资房企在香港多年来发展稳健,但在内地项目时有时无,不连续、没有特点,产品线不能成为热点,表现非常一般,落到了房企中的二三线阵营。

二线房企因而都更愿意寻找有资源的合作方。而在寻找具体合作时,会因项目而异,寻找能够带来资源、实现共赢的伙伴。

张宏伟则认为,恒基与旭辉的多次合作主要由旭辉主导。旭辉在香港上市之后,热衷于与各类伙伴合作,为的是降低风险,切入更多项目。在合作过程中,旭辉可以借资金、借招商学习运营管理,规避风险。

(来源:中国经营报)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