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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关于合肥万达文化旅游城虚假宣传、欺骗 消费者等问题

叫我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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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万达文化旅游城虚假宣传、欺骗

  消费者等问题的反映

  以下问题全由网友反映收集:

  一、团购和散户优惠差别较大,且与之前宣传差异较大:

  合肥滨湖万达文化旅游城于11月30日,12月7日,12月8日分别开盘。

  二、涉嫌虚假宣传

  万达之前销售顾问一直承诺按时签约给予一个点优惠,事实开盘后后并没有给予优惠,而且一口否认优惠的事情。在部分散户的维权下,万达于2013年12月16日商量后答应给予2013年12月17日开始签约的用户3500元的优惠,按天递减500元优惠。而事实上12月16日之前我们已经有部分散户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签约。更有大部分的用户在外出差、或上班不能及时赶上享受3500元的优惠。万达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在玩弄消费者、老百姓。

  三、霸王条款,社保补交只能在万达办理

  由于一部分自由职业者没有社保,需要补交社保,但是万达规定只能在通过他们的中介办理,手续费高达1.8万,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快一年的工资啊!黑心万达啊!万达号称良心企业,着力文化事业,这种行为就是万达倡导的经营理念吗???

  四、团购的用户可以组合贷款,散户不能在组合贷款

  万达只允许团购用户进行组合贷款,而对我们散户禁止组合贷款,这无疑是提高我们首付的比例。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能买的起房子已经是很困难的了。万达以此让我们提高几十万的首付,让我们去哪里凑,去哪里借?如此的鱼肉百姓,欺负消费者,我们渴望政府能够给我们一个解决的办法,我们不苛求更多,只要求能够给予我们同样的组合贷款政策。

  五、参加30日及7日团购的消费者没有买到房子,参加8号散户场,不能享受团购的优惠及政策。

  作为消费者,既然参加了团购,应该享受团购待遇。万达主持人现场说“今天没有买到我们房源的朋友,可以参加我们8号的房屋选购”。既然没有明确说明不能享受优惠应视为要约,这一部分消费者应继续享受之前的优惠。万达明目张胆硬将团购用户变成散户,这种行为是明显的欺诈消费者。

  六、部分房子没有取得预售的情况下销售

  万达11月30日销售房子为:5、6、7、8、9、

  12月7日销售房子为:29、30、31、32、33、36、37

  12月8日销售房子为:3、10、11、12、15、16、17、18、19、20、21、22、23、25、26、27、28、35、38、39

  事实上截至12月17日,万达并未取得29、30、31、32、33、35、36、37、38、39房屋许可证号。(房屋预售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hffd.gov.cn/n1105/n32718/n164993/n168295/index.html)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万达作为一个大品牌,富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销售,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老百姓的利益,更多的是在绑架政府。

  七、万达合肥文化旅游城涉违规开发 被曝拿地前先动工

  一直笼罩在合肥滨湖万达文化旅游城头顶的神秘面纱终于掀开,10月17日下午,在合肥土地拍卖市场,万达集团毫无悬念的竞得滨湖BH2013-07号地块。这是5月28日万达与合肥市政府举行万达文旅城签约仪式后,时隔近5个月才拍下的第一块地。

  10月27日,总投资超过350亿元的合肥滨湖新区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式开工。这个被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称为是迪士尼乐园的“升级版”的项目,也是万达继哈尔滨、南昌和青岛之后投资的第四个文化旅游项目。

  然而,事实上万达似乎早已“迫不及待”。就在拿地的前一天,记者在考察时意外发现该地块已经开始地基施工,工地上人来人往,大量渣土工程车来回穿梭,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

  在土地还没正式出让就已经开始施工,或许也只有深受地方政府欢迎的万达才能做到。

  未拿地已动工

  资料显示,合肥滨湖BH2013-07号地块,计价面积665.95亩,由A、B、C、D、E5个零散地块构成,规划用途涵盖了居住、商务及办公。

  对于此次竞拍业界都认为没有悬念,因为对于这一地块,相关部门给出较为严苛的接盘条件:竞买人需为注册资本金在3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法人;竞买人在国内自持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家具城、建材城、批发市场);竞买人2012年度在文化产业领域(含电影发行、制作、放映等,不含拍卖行业)的总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业内人士对此纷纷猜测,这与拟在滨湖投资的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符合度较高,均断定这是对万达文旅城的定向供地。

  10月17日下午,在合肥土地拍卖市场,万达集团以竞拍底价每亩110万元的价格竞得滨湖BH2013-07号地块,总价为7.3321亿。此次出让的地块面积665.95亩,位于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以东,云谷路以南,紧邻环湖北路和包河大道。地块参考总价为7.3321亿,竞买保证金1.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万达拿下该地块之前,记者对该区域进行调查时,意外发现该地块已经开始地基施工。在云谷路与华山路交口附近的一处空地上,空地上放着一些金属架和广告牌的金属底板,两位电工师傅正在工作。其中,一位胡师傅向记者介绍,他们在这工作已经两三个月,做的正是万达的广告牌。

  随后,记者进入了华山路以东、云谷路以南的一块空地,这正是BH2013-07地块的一部分。而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地已经开始施工。现场尘土飞扬,挖掘机正在施工,几辆渣土车正在来回运土,几十名工人也正在繁忙地工作。据现场中铁三局的工人介绍,此处施工的地属于万达集团,他们正在打地基。地块尚未拍卖就动工是为何?现场工地项目的负责人只表示:“这是万达内部的消息,不方便透露”。

  国土部:已属违规

  业内有这么一句话,所谓“万达速度”,就是18个月一个万达广场。然而,这也是一把双刃剑,经常让其游离于合法与违规之间。

  土地还没正式出让就已经开始施工,或许也只有万达能够做得到。

  对于万达未拿地就动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地块还没有出让,绝对不可能动工。况且,就算万达成功拍下地块,也还要经过规划、申请施工许可等步骤。在地块拍下之前就已经动工,一定属于“违规”。

  记者电话联系了万达集团公关总监李海峰,他表示对此不知情,而且自己的言论也不能代表集团,公司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并表示“这些事情待确认后才可表态”。

  不管怎么样,在土地还没正式成功拍下,就已经搭好棚准备好动工设备、工人,说明“万达拿地内定”不再是新闻。

  国土资源部法律咨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企业在未经过正常的程序下就私自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确实属于违规行为。

  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达为何敢冒风险,在未拿地就进行开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为何迟迟没有行动?是否为了招商引资,内定万达顺利获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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