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多湖中央商务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1、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设立、年审合格且成员单位在100家(含100家)以上的商会;2、商会应牵头组建商会总部经济大厦的项目公司,且项目公司必须是注册资本达1.2亿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3、参与联建的市外、回归企业不少于三分之二;4、参与联建的企业,招商入住企业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具体标准见(金政办发[2013]27号),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方可申请报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由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新增加联建企业,拟实行联合开发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参与联建企业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2月19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
(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