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点不向电商征税誓不罢休的意思。
与去年与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的议案一样,都建议国家加强对电商的监管尤其是规范电商缴税、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后,全国政协委会、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在今年两会上的一项提案再次“旧话重提”。
张近东今年关于“电子发票”的一项提案建议“加快法律法规对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进行界定,明确赋予电子发票在报销、核准上的法律效力,并尽早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以便更好地推动电子发票的尽快普及。”
尽管从表面看来,电子发票的普及和推广对B2C电商确实可以节省纸质发票的打印成本,如苏宁一年就能节约成本上千万元),但最核心的妙处,便是能规范电商运营,方便税务等部门监管,矛头所指依然对准的是加强对电商的征税,说具体点便是平台型电商的典型代表淘宝。
全国人大代表、邯郸阳光集团董事长韩玉臣也在今年两会召开期间强调,国家税务部门要尽快形成决策,并将向电商征税提升到了“关乎整个零售行业未来发展”的高度。他认为,电商之所以发展较快,一个因素是价格相对较低,而原因是不纳税或者少纳税,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
传统商业与电商之间在这个问题上的较量从上一届两会延续到了这一届两会。去年的“两会”期间,针对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淘宝曾在官微上回应,把这些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上升到扼杀年轻人未来的高度来搏取舆论与公众的理解:“我们不反对电商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对年轻人的就业征税,对年轻人的希望征税,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
不过,历经一年多博弈后,“张近东们”似乎已握胜局。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即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王填日前也称,中央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并做出过批示。全国人大已将电商征税纳入立法议程,这意味着向电商征税已没有悬念,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电商征税的确不应有争议,这是必要的监管和促进电商规范发展的必须举措。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通过了“网上销售纳税法案”等。就连马云也明确表态,企业不交税是不道德的,支持向电商征税。
但毫无疑问,电商征税将给淘宝这样的平台型电商造成巨大压力,因为B2C电商一直就在正常纳税,而C2C交易平台上的小卖家则面临一场“灾难”,尤其对于淘宝的900万卖家而言,或许几年之后,就将迎来史上最残酷的洗牌。
淘宝是被指责偷漏税最多、嫌疑最大的平台型电商,2012年淘宝的交易额已经突破1万亿元,而根据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仅阿里巴巴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不过,根据淘宝数据,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国家对每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不征税,因此大多数不在征税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仅有6%的淘宝卖家需要缴税。
不过,淘宝卖家的生存状况本身就不太乐观。900万卖家中每个月都有生意的只有大概90万家左右,这意味着只有10%左右的店铺每月能开张。更值得关注的是,淘宝卖家多以个体形式经营,所谓的商品价格低是以放弃人力成本、房租成本、运营成本、无需缴纳各种税等多方面为代价的,况且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卖家虽然年营业额并不低,但毛利几乎只接受实体零售企业的净利率水平。
如一家年销售600万元的经营食品的店,其中50%左右的商品是零利润,剩下的50%的商品毛利仅为3%左右,说白了,一年辛辛苦苦下来利润不到10万元,如果加上请客服人员的费用,利润更低。如果再要被征税,则意味着卖家还要个体变更为企业,仅各项成本的增加就足以让其“破产”。
因此,除去传统商业与电商在这一问题上的相互博弈。更应该深思以下几点:
一是在税种和征收方式确定后,如何核算小电商的经营成本?如何区分电商个体户与电商企业之间的关系?
二是如何让一些微利的电商能有机会在征税后有生存下去的机会;比如,小微企业如何划分,传统行业的小微企业与电商的小微企业尤其是C2C小卖家们,是否应一概而论?征税的起点是否要与传统行业相同,是否会“一刀切”?
三是就仅以淘宝900万卖家为例,哪怕其中30%的卖家因为征税而倒闭,这一部分影响到的就业,并进而可能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压力等问题,如何疏导并加以解决?
另外,能否在出台征税相关法规的同时,也配套出台对小微电商有利的法规,如进行小额贷款服务、政策扶持、税收优惠,让小电商们有一个更有利的发展环境?
以上种种,都考验政府部门在制订电商收税等相关政策时的智慧。不可否认,传统行业在与电商竞争中,的确因为电商低价、水货、少纳税或不纳税等问题而有不公平的现象。就如有零售企业坦言,相对于淘宝、京东,企业上线的电商也是一个小电商,就算拿苏宁易购与京东对比,也不在一个档次上。然而,传统零售企业毕竟有着庞大的实体规模、厚实的资金实力、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的供应链……这些都不是小卖家甚至中小电商能够具备的条件。
所以,公平不公平要相对而论,从某种积度上说,小电商似乎面临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一点上,马云说的颇有道理:传统零售“凭资金、凭原来的实力和银行的贷款,在最贵的地段,租了最贵的房子,它的成本是高,因为它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而电商卖家在“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方面并不比传统行业低,因为卖家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研究消费者,研究数据,研究新产品”。
只是,不管怎样,对于中小电商尤其是C2C平台上的小卖家而言,从现在开始就应该一切以提升利润率为目标来准备自救,否则很难躲过即将到来的征税这一劫。
- 该帖于 2014/3/14 11:48: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