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的很热火朝天,实体店受到电子商务的冲击,实体店怎么办?其实这个命题是个伪命题,换句话说,讨论的基础不存在。
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有个电子产品叫做“爱多VCD”,那个时候人们对这个行业那么的热捧,随后没多久,就被“DVD”这个行业所取代,但是有没有多久,还没有形成品牌规模的DVD行业迅速消失,。这个事例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业产品尤其是电子类产品的更新换代非常快,快到让你无法思考这些产品在其让他领域的应用是否可行新的技术就取代了原有的技术了。
本来讨论关于实体店和电子商务的问题,为什么啰嗦这么多呢?是因为商业的进步其实和工业产品在商业领域的应用分不开。
商业从最早的春秋开始,发展到现在,“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商品的流通的经济活动”的商业本质没有改变外,商业的形式和形态却改变的让人目不暇接。特别是近30年,新的商业形式和形态更是层出不穷。但是最终看来,在实现商品流通这个手段上没有多大突破,有的是交换的手法上,从最早的货郎,到赶集,到供销社门市部,到便利店,大卖场,到电子商务平台,仔细看来,好像离商业本质越来越远了。
国家在注册电子商务公司的时候,工商行政管理类型归口会注册到电子计算机新技术分类下,不是商业分类。再分析电商,目前电子商务仅仅是完成了商业行为的半个路径,并不能说是一个完整的商业行为,狭义的理解电子商务电话,那么这个行为就完全符合国家对电子商务公司的分类界定了,电子商务不是商业这个定位应该是准确了。
商业革命的每一次进行,伴随着的是工业产品应用到商业领域,改变的是目前商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是商业领域的投入产出比,按照剩余价值理论,商业行为不会提高商品的价值,那么利润来源必然是服务利润,所以商业服务业归口到了第三产业。但是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媒介,作为一个商品展示平台,楞要说这个就是交易,是不是有点牵强。
电商落地是个矛盾体,既然电子商务了,要把实体店击垮掉了,那么电商又为什么要落地成为实体店呢?既然实体店未来还需要,那么何来被电商击垮呢?有哪位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唯一可以合理解释的是,实体店要是可以研究通互联网本质,那么,实体店面通过改良自身-------商品结构、展示方式、支付手段、提货途径等,自然可以把自己改良为互联网时代的大卖场。
- 该帖于 2014/11/5 9:28: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