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战宠出“打折依赖症”的消费者,不论选购大小物件,都喜欢有折扣。吃透了这种心理,如今的促销手法已变得五花八门,但究竟底价在哪,谁也吃不透。昨天,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苏州市零售商价格优惠促销行为规范》,专门对付商家促销时摆出的价格迷魂阵。据了解,从今年年初,苏州市物价局就向苏城商家、消费者、消保委、工商、商务、质监等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历经10个月,这部地方性行为规范得以出台。
“主要是为了让消费者和商家在买卖论价时有据可依。”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之前国家有关于此的法律法规分散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中,且这些规定往往又很原则,有的规定比如《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难以直接适用,对近年来促销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无相应规制。这让商家很迷茫:究竟该怎么搞优惠促销?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而消费者对市场上杂乱无章的价格优惠促销也一头雾水,“全市最低价”、“清仓价”、“全场1折起”等价格欺诈行为屡屡发生。执法部门在监管中也产生了不同见解,执法口径也很难统一。“有了这个《规范》,零售商家该怎样促销,就有谱了。”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可以引导商家避免不规范的促销活动,倡导价格自律;另一方面增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据悉,整个《规范》共有二十条内容,主要细化了三方面的零售商价格促销行为规范:首先,商家必须真实让利促销,促销时标示的价格不得高于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也就是说,七天内,这个原价必须有过销售记录;其次,适应国际通行销售模式,鼓励商家实行会员制,对会员可实行优惠折扣,并提供更好的服务,但要提前告知清楚;第三,简化了商品的标价方式,商家可根据需要制作个性化的标价签,但产地、规格、等级等要素一个都不能少。
《规范》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若零售商家有违规行为,依据去年我市颁布实施的《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价部门将给予最高罚3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商报 记者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