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都在不断尝试各种方式来做阴凉区,首要条件是制冷效果达到要求。大部分药店不可能为了阴凉区设计整个店全部更新改造,绝大部分是进行局部改造。
关于药店阴凉区设计方案,自2013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90 号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八)提出“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再到2014年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在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其中《设施与设备》有条款号*14804:“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15107 :“经营冷藏药品的,应当有与其经营品种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且在《陈列与储存》有条款号*16410:“冷藏药品应当放置在冷藏设备中,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16411:“按规定对冷藏设备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16702:“企业应当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16703:“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全国各省市药监部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具体实施操作要求。
笔者由于工作原因多次在实施药店卖场改造设计工作,在全国多个地方都遇到类似问题,也有不少客户咨询这个阴凉区设计问题。在此总结一些实际遇到的问题,权当引玉之砖。
目前设计阴凉区有以下几个类型(见下页表)。
下面我们看对于老店和新店设计阴凉区的考虑。
第一个是老店改造,大部分药店不可能为了阴凉区设计整个店全部更新改造,绝大部分是进行局部改造,需要选择卖场靠里的货架进行改造,一般是选择靠近处方区的地方,如果卖场本身是闭柜销售,则可以选择的余地比较多,但是原本是开架销售的卖场,需要考虑当地药监局一般要求处方冷藏区需要在处方封闭区内,非处方区冷藏柜可以不在封闭区。我们的冷藏区一般设计成整体的,放置在处方区内。具体选择阴凉区类型需要了解当地药监部门的要求,没有统一的标准。
第二个是新店的设计,如果是中大型连锁建议寻找货架生产商统一设计阴凉柜组,内部货架采用铁货架的结构能存储更多药品。
目前为止,各省市都在不断尝试各种方式来做阴凉区,首要条件是制冷效果达到要求。另外由于阴凉区的设置给企业增加不少经营成本,不少企业不愿意实际运行阴凉区,单纯只是摆设或者达到而不开启制冷,在监管更加严格的将来还是会面临被淘汰的,这也在某些程度上迫使企业提高经营水平,获取更大利润来支撑企业的开支。
(中国药店 作者:黄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