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百货店|MALL -  贴子
2199  |  1

主题:万达百货陷入关门潮:员工称每年任务是止亏

诸振家

积分:80922  联商币:37883
  |   只看他 楼主
万达百货陷入关门潮:员工称每年任务是止亏
多地百货关店 多家大歌星KTV暂停营业

  万达关门潮倒逼商业升级

  孙娜(化名)对自己的服装生意盘算了许久。她考虑了代理品牌的影响力,高端人群对实体店的偏爱,乃至最近国家的放宽二胎政策。但唯独没有想到,自己信任的万达百货偏偏出现了问题。

  今年7月9日,孙娜接到了福建莆田万达百货发来的业态调整通知书。通知书声称,“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实现双方销售及利润增长的需要,现莆田万达百货有限公司决定将现有业务经营模式转为大商业广场模式”,并且要求商户在7月31日前完成柜位调整工作。

  刚刚开店不到两个月的孙娜,显然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据计算,她将会损失25万元货款、10万元装修费、每月7000元人工费用中的绝大部分。

  与孙娜的情况类似,莆田万达百货的40多家个体商户均在合同未到期时被要求撤柜。他们要求万达百货赔偿自己的装修费用、品牌加盟保证金、撤柜搬运费等费用,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关于万达百货违约的赔偿规定。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另一位商户何丽(化名)处,得到了商户与万达百货签订的两种合同。《万达百货联营合同》关于万达百货违约的条款只有一款——“甲方如需要单方面修改、解除合同文本的,需要提前一个月(30天)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莆田万达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更是只写明了商户违约的规定。因此,商户们对于拿到合理的赔偿并不感到乐观。

  何丽说,到7月24日为止,她们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莆田万达百货不清楚现有模式怎么转为大商场模式,也无法给出一个赔偿方案。万达方面只是单独约谈商户,请商户提出赔偿要求,并由他们汇报到总部。至于接下来怎么做,万达的工作人员也在等通知。

  实际上,莆田万达百货只是此次万达百货关店浪潮中的一家,而其他城市的许多万达百货的商户也没拿到赔偿。

  湖北荆州万达百货商户林芳(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她原本是在湖南做服装生意的,“品牌不是很大”。因为万达百货的招商经理联系她过来考察,她才选择进驻这里。

  在万达百货的要求下,她按照最好的标准进行装修,使用对方规定的电线和木板品牌。此外,她还为下两季的服装支付了6万元的订金。突然撤柜会使林芳遭受22万元的损失,然而万达百货仅仅同意给其免除7月份1000多元的物业费用。因为对万达百货的处理方式不满意,林芳和20多个商户已经在荆州万达广场门口等待了2天,希望万达百货能够给个说法。

  针对万达百货拒绝赔偿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万达单方解除租赁合同,须有合法依据,即商户作为承租人根本违约导致万达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条件,否则万达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商户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万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商户因其违约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另行承租商铺之前的经营损失、租金差价损失等。

  此外,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提醒荆州万达百货的商户:“如果双方不能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应当通过司法裁决来解决,万达方面不得自行动用暴力或采取切断水电的不正当手段来实现驱离商户的目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曾试图联系莆田万达百货、荆州万达百货和万达百货总部。截至发稿时,除莆田万达百货、荆州万达百货声称“不接受采访”外,万达百货总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每年的任务是止亏,亏得越少越好

  其实,早在今年初,万达就决定关闭10家严重亏损的百货店,同时压缩25家经营不善的百货门店楼层。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期万达在全国范围内着手45家万达百货的关闭工作,则属于万达百货第二次的大规模调整。

  按照网上流传的“压缩25家经营不善百货门店楼层”的名单,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了名单中的河北廊坊万达百货。

  据记者观察,在工作日晚8点,万达百货一层的人流量还可以保持在平均每商户1~2人。不过,记者在2~4楼发现,大概三分之一的商户都没有顾客光临,只剩下导购自顾自地玩着手机。

  廊坊万达百货三楼商户刘婷(化名)做过十几年的服装生意,她感觉最近要比前几年赚得少了。这不仅是因为淘宝、京东的影响,也因为服装的品牌款式比以往更丰富,大家的选择面更多了。

  从二楼搬到四楼的陈达(化名)心情也不太好。几个月前,万达百货对各层商户进行了调整。有些从低层搬到高层的商户选择不干了,陈达也觉得搬迁后的生意差了一些。据他透露,现在装修的五层原本也是卖服饰的,经过调整后,很有可能改造成餐饮和美容美发的店面。

  不过,万达百货的区域差异也很明显。厦门湖里万达百货的前员工张寒(化名)说,最近湖里万达百货业绩还不错,所有楼层都在营业。同处于厦门的集美万达百货相对差些,它们已经将一层退还给了万达广场的商管部门。

  据张寒所说,2013年时,湖里万达百货因为没有完成业绩指标,导致只发了半个月的年终奖。直到2014年4月,新的总经理“空降”过来,对专柜进行重新规划,引进新的品类,再加上福建区域经常开展联动营销,湖里万达百货的业绩才开始有了起色。

  廊坊、莆田、集美万达百货的经营情况,多少可以反映出万达百货在三四线城市和大城市郊区的生存现状。此前有媒体披露,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表示,万达百货差不多一半是亏损的,一半是营利的,而合并报表是亏损的。

  《万达集团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显示,万达百货上半年收入129.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5%,上半年计划的103%,同比增幅17%。

  但是,一位万达集团财务系统的员工说,该报告只写收入没写成本,无法判断万达百货的盈利状况。该员工还表示,万达百货在集团内的地位一直很低。“他们每年的任务是止亏,亏得越少越好。”当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求证时,万达百货总部的某位负责人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KTV还在,“大歌星”却走了

  在万达旗下,百货还不是最早遭遇关门处理的商业类型,其大歌星KTV也在经历着停业的阵痛。

  大歌星KTV作为全国最大的连锁量贩式KTV,原属于林氏投资集团,该集团董事长林宁是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夫人。2010年6月大歌星KTV正式并入万达集团。

  据媒体报道,上海、武汉、济南、温州、泉州等地的大歌星KTV已于7月7日宣布暂停营业,其他城市的门店也正在进行结业相关工作。

  广州白云区某大歌星的员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公司通知,该门店已从7月8日起关门装修。她说,该门店的空调一直都没有风,准备更换整个空调系统,厨房和自助餐厅也需要进行全方面整修,预计关门装修时间需要4个月左右。至于员工的去向,该门店的一些服务员已经被辞退,目前只剩下几个人留守。不过,万达集团企业文化部拒绝就此问题发表看法。

  同万达百货一样,大歌星KTV也曾背靠万达集团,在过去几年进行了飞速扩张。然而,据万达内刊文章数据显示,2013年大歌星全年收入10.6亿元。同期万达院线仅爆米花品收入就高达3.9亿元,票房收入为31.61亿元,远高于大歌星业务。

  由于效益不佳,万达曾于2014年9月关闭了13家大歌星门店。随着今年形势的继续恶化,万达决定关闭旗下的80多家门店,全面退出KTV领域。

  看到媒体唱衰KTV的报道,合肥大歌星KTV的工作人员韩超(化名)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在他看来,KTV行业还是可以生存的,只是万达做KTV的运营成本太高了。例如,全国做到实打实交KTV版税的没有几家。而且,大歌星为保洁和服务员都购买了五险一金,这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有的KTV一个月人力成本是3万~5万元,大歌星高峰期的成本可能是20万~30万元。

  韩超表示,大歌星KTV多数门店是2010年左右投资的,消费结构单一,利润只能从零食、酒水和包厢费中产生,彻底压低了利润空间。现在新兴的KTV都是走多样化经营的道路,但是大歌星在全国有近一百家门店,船大难掉头,很难快速完成转型。

  是互联网冲击还是转型太慢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永平认为,万达百货此次大规模关店事件,既有万达对百货业务不重视的原因,也有百货行业面临集体性困境的原因。

  王永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万达百货的服务功能要大于其经营功能,它的作用是保证万达按时开业。万达的核心竞争力是土地拿得比较便宜,土地便宜的前提是向政府承诺在18~20个月内能够开业。考虑到租金,万达来不及等候所有店铺入驻。如果有万达百货在,可以配合开业、填满店面,实现对政府的承诺。

  此外,万达百货还有一个融资功能。万达百货和万达广场虽然是一个投资方,却是两个法人。万达百货相当于一个租户,每年需要付固定租金给万达广场。通过一种叫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融资方式,万达百货能够帮助万达商业地产从银行获得金融方面的信贷。

  从大环境来看,当前百货行业正处在低潮时期,十多年前百货受到专业市场和大卖场的冲击,现在是受到购物中心和电商的冲击。但是,百货却是过去几十年变化最小的行业,有点不思进取。国外的百货公司会对消费者进行深入研究,国内的百货公司销售不好就换一家经营。

  针对百货行业面临的困境,亿欧网联合创始人、O2O行业分析师黄渊普建议,可以进行线下模式升级,比如银泰百货,就把好的百货转变为一站式的购物中心;也可以引入科技信息化,如积累用户热点数据,嫁接线上,提升线下。

  黄渊普预计,今后万达广场的百货业态还会减少,售后服务类商铺会越来越多。
  (中国青年报 记者 史额黎 实习生 蒋若静 陈勇熙)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