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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桂林华荣超市印2万份海报举报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诸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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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华荣超市印2万份海报举报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华荣疯了吗?还是执法者太黑?

  从11月1日起,华荣超市各个门店里,最新一期的购物海报开始派发。细心的市民发现,上面除了商品优惠信息,一则“实名举报材料”也夹在其中——材料上,有7名华荣超市的员工签名,写着:“本人用人格保证: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三位办案工作人员在我公司办案过程中索要财物。”落款是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

  一家拥有多家门店的连锁超市,公开举报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财物,让华荣超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成为市民讨论的焦点。而记者了解到,这份“举报海报”在华荣超市120多家门店都有派发,而印发量为2万份……

  11月2日,记者采访华荣超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了解2万份“举报海报”背后究竟有怎么样的故事。

  

  图为华荣印发的海报。

  ●有人来货架拿了东西

  11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毅峰路桂林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经理姜山接受了记者采访,一同接受采访的还有6名员工,他们都在那份举报材料上签了名,都是公司业务部的员工。其中一名姓王的员工向记者讲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名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的经过。

  据他描述:6月12日下午3到4点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名员工走进业务部,两女一男,其中男的穿了制服,两个女的没穿,分别姓黄、诸和张。“我们都知道最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们公司查了个案子,他们经常来,我们都认识他们。”小王说,“他们进来之后,直奔墙边的货架拿商品,手上商品多得拿不下了,就放在地上堆在一起。还问我们有没有枣子,说货架上只有两袋,他们有3个人,我们说没有了。”

  黄、诸和张拿了什么商品走?小王说:“公司事后有做过统计,我们见到有红枣、洗发水、手表、大米和进口啤酒等,至少拿了3个纸箱去装,因为东西比较多,他们还让我们一个男员工帮忙扛下楼,送到他们车上。”

  其间,公司后勤部员工李莉来到业务部办事,见他们在拿东西,就想要给他们购物券,她准备了两个信封,里面各装了500元购物券。李莉说:“他们中一个姓黄的女的把她拉到一旁悄悄说,他们当中有个人就要调走了,就不要给他购物券了,给一份就行了。”

  小王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我们这里拿东西,后来他们又来拿过一次,第二次拿东西的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可以肯定的是,时间是在第一次之后的20天内。”

  以上小王说的内容得到了其他6位员工的肯定。为什么大家都坐在办公室里,还任凭别人随便拿走货架上的商品,小王6人是这么说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查我们公司的案子,我们以为他们拿了我们的东西,会让事情好办一点。”

  

  图为“举报海报”。

  ●印了2万份举报海报

  公司业务部在六七月份期间两次被人拿走了商品,姜山说他直到8月16日才知晓,因为业务部员工都有权限,处理一两万块钱的商品是不需要向上面汇报的。

  “我爱喝酒,也爱收藏一些好酒。”姜山把两瓶自己收藏的白酒放在业务部,8月16日,他去拿那两瓶白酒,结果发现酒不见了,一问员工才知道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那3名工作人员拿走了。

  姜山说:“他们拿公司的东西就算了,怎么能拿我个人的东西呢?”对此,他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让员工列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那三名工作人员两次在业务部拿走的商品清单。

  11月2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那份清单,上面写着:第一次拿走的商品有啤酒、红枣、大米等10种商品,价值1227.8元。其中包括姜山自己收藏的两瓶白酒,没有标价,不算在1227.8元里面。第二次拿走的商品有:儿童手表2个和爆米花3包,价值159.7元。在这份清单的备注栏里写着:“办案人员自行拿走”。

  姜山随后又让员工查出包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姓工作人员那5张100元购物券的编号,分别是:420609至420613号。目前,这5张购物券已被人在超市消费完。

  8月20日前后,姜山曾将一份举报材料用信封包好,通过司机交给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那个黄姓工作人员。

  9月16日,姜山组织了8到10名员工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那3名工作人员把索要的东西退还,可他们3人没有出现,也没有退还那些索要的东西,事情还惊动了辖区派出所。

  9月1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名自称是局里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过来公司,一名姓莫的主管接待了他们,因为姜山不在桂林,那7名员工也没空,所以他们只拿走了一份举报材料。

  姜山告诉记者,10月26日,他与那个黄姓工作人员的一个姓谢的领导取得联系,说了公司将在购物海报上刊登举报材料的事,谢说自己会跟领导汇报,可他之后也没有打电话过来。

  记者了解到,华荣超市在全市有120多家门店,此次刊登有举报材料的购物海报有两万多张。

  ●一份处罚书引起波澜

  上述中提到,有华荣员工说,之所以会任凭别人随便拿走东西,是因为公司有案子正在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希望会对事情的处理有帮助。那么,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公开举报,是不是跟案子的处理结果有关呢?对此,姜山说:“案子归案子,索贿归索贿,这是两码事。”

  

  图为华荣提供的被拿走财物的清单和购物卡编号。

  记者了解到那个案子的案由: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天然乳胶避孕套。对此,姜山认为他们公司没有错,会走司法途径来为自己公司维权。

  姜山向记者介绍,这个案子是5月份开始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局工作人员前前后后来了公司有30多次。

  9月16日,姜山参与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给了他一份“案情汇报”,里面提到:“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的7个品牌花花公子牌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决定是:没收违法经营的避孕套和违法所得22024.00元,罚款共计1532160.00元……”

  10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里面提到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处罚决定是:没收违法经营的避孕套和违法所得22024.00元,罚款共计204288.00元。姜山说,他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次日便缴纳了那些罚款。接下来,公司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继续上诉。

  

  超市业务员说:他们就是从这个货柜拿走相关物品的。

  ●被举报方解释相关缘由

  11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接待采访的是该局监察室主任毛黎波、办公室主任蒋东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杨志忠,还有一名姓聂的副局长。

  记者了解到,被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的3名执法人员,都是就职于该局稽查支队的,已经干了很多年了,是正式员工。他们3人遭到实名举报时,正在办理“华荣超市‘一桩销售’无证避孕套”的案件。这几天,他们3人一个去学习、一个出差、一个在县里乡镇挂职,所以都没法过来接受记者采访。

  毛黎波告诉记者,他是9月16日上午8点40分接到华荣方面举报,说有3名工作人员借调查案件索要财物,对此,局领导相当重视,组织局纪检部门、监察室、医疗器械科等科室负责人成立了调查组。调查组分别找了被举报的3人问话了解情况,他们都说没有在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索要购物券和其他任何财物这回事,这个问话是做了笔录的,他们都签了字。

  9月17日,毛黎波电话联系姜山,可电话无人接听,又联系了姜山的委托人,一个姓王的人,可她说过来配合调查要得到姜山同意,可姜山不在桂林。

  毛黎波说:“既然他们不愿意来我们局,那我们就去找一个第三方的地方了解情况。”9月18日,毛黎波借用七星区纪委的会议室,并用那里的办公室电话给姜山打电话,也没人接听,又给那个姓王的委托人打电话,她说她在全州县,来不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毛黎波当天又带着调查组的人来到市华荣自选商店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主管接待了他们,他们想找实名举报的7名员工问话,却得知那7人都很忙;他们又提出要调看公司里的监控录像,可也没能如愿。最后,他们只拿到那张只有一句话的举报材料。

  毛黎波说:“我们离开他们公司后,我接到姜山打来的电话,他的意思是不愿意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部门调查,只愿意接受市纪委的调查。”

  “我们也想了解清楚情况,可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华荣方面不配合调查。”毛黎波说,11月2日上午,他在微信朋友圈见到了华荣方面通过海报举报的事。“目前,局法规科负责人已跟律师在沟通了,将会让律师过去跟华荣方面接触。”

  采访结束前,毛黎波告诉记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表示要把事情调查清楚,如果真有工作人员借调查之名索要财物,一定会按党纪法律处理,绝不会姑息;如果没有这回事的话,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局里权益。

  ●“实名举报”各有说法

  “华荣和食药监‘掐’起来了,你赶紧到超市拿张宣传单……”自从1日华荣超市的“维权宣传单”开始在全市各家华荣自选超市门店发放,华荣靠宣传单维权的事情就开始在市民间传开了。但对于宣传单上简短的“维权内容”,市民感兴趣之余猜测不少。但记者随机采访时,不少市民对这样的维权方式,还是认同的。

  市民马女士说,这事要放在一般的小超市,真有主管部门执法人员硬要拿东西,谁敢这么大张旗鼓地维权啊?多亏了华荣有这样的能力、魄力,普通市民才知道这件事。如果事情属实,这几名索要财物的执法人员,应该要依法严处。市民刘先生对此事同样持支持态度。他说,现在“自媒体”平台很多,微博、微信上都能发布类似的信息。华荣作为一个市内知名的企业,它选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事情市内还是第一次出现。他认为,只要是公布的信息有凭有据,这样的方式可以给管理部门敲个警钟、起到监督效果,未尝不是好事。

  虽然,不少市民对于华荣如此维权表示支持。但也有市民表示担忧,如果华荣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这样对当事人员、政府部门形象都存在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样的办法也不一定完全可取。
  (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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