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
“名称、包装日期、保质期、单价、净含量、总价。”记者在洸河路一家连锁超市的生鲜区看到,大部分生鲜食品的外包装标签上只有上述内容。虽然标注了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但对于产品的新鲜程度,不少市民还是心存疑虑。“包装日期并不代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是超市自己打印的,东西是不是新鲜,我们根本不知道。”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超市多次看到不新鲜蔬菜被包装在保鲜膜内,虽然日期没过,但菜品发蔫变软。
记者从《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规范中对于生鲜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标注有明确要求。规定标注内容应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者或供货者已经标明保质期或贮藏条件的或者超市自行设定保质期的,应同时标注。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对于如此详细的标注方法,市民纷纷表示赞同,目前的市场标注办法与之相距甚远。
超市猪肉馅成品价格比鲜肉便宜近一倍
随后,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超市肉类柜台,发现各超市均有成品猪肉馅在售,并且价格比鲜肉实惠许多。在河路一家超市内,鲜猪肉的价格是14.9元,而成品肉馅的价格为8.9元,工作人员称肉馅都是当天新鲜加工的,单买肉馅比买了鲜肉再加工要合算。“肉馅价格低是因为有很多是零碎的散肉,虽然没有鲜肉那么新鲜,但绝不会添加坏肉,可以放心买。”一位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成品肉馅购买起来方便,但多数消费者还是会选择购买鲜肉后再进行加工。“看不到里面都放了些什么肉,没有买鲜肉放心,我买猪肉馅都要看着现场加工。”市民刘阿姨告诉记者,她从未买过成品肉馅,因为难以辨别质量,无法安心食用。“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得知成品肉馅有可能被禁售一事后,刘阿姨表示非常赞同。
近期,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销售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将消费者购买后退回的生鲜食品再次销售,或者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以及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有关规范处理和处罚:有违规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来源:济宁晚报 记者赵豫 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