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又一则关于快递的新闻《快递员上楼送件3分钟,楼下快递被偷光》,“最终小李按之前记下的地址一家一家地找,赔钱后得到了客户谅解”。新闻侧重在快递员的“诚信”,实则透露出快递企业在管理与服务上的漏洞。
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快递”。据“百度百科”,快递又名速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据《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按照封装上的名址快速递送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的活动。
从定义上看,快递最基本的就是“快速达到”。任何因为快递企业和快递员原因未能实现快递所需承担的后果,是必然的。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至于新闻中快件为何丢失,可能是快递车并不合规,或快递员未按照操作规程。早在2014年9月,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标准要求,快递车厢体与车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厢体周边与厢体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厢体应装有防盗锁 ,可采用挂锁、抽屉锁和电控锁等多种形式。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要起到降低快件收派人员劳动强度、防止快件丢失、减少快件损坏等方面的功效。
另外,快递服务中,还有哪些违规之处?你中招了吗?
一、签收新规
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规定,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这一规定意味着,快递公司无权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后验货”。
二、延误索赔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还规定,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有到就算彻底延误。可向快递企业索赔。由中国快递协会牵头,全国9大快递企业与国内最大电商网购平台天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包括即日起开通的超过5000多条城市间线路的“次日达”与近4000条的“1~3日限时达”服务。如未送达,将补偿消费者5~10元快递费。
三、野蛮分拣
国家邮政局正式公布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其中,“野蛮分拣”被新增纳入规管,最高可罚3万元。市民投诉快递企业后,邮政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在30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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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看看889060- 该帖于 2016/8/25 22:30: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