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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顾客广西商场买到劣货 因商家撤离不“先行赔付”

圆圈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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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广西商场买到劣货 因商家撤离不“先行赔付”

8月17日,消费者梁先生反映称,满以为商场有“先行赔付”制度,消费会更易放心,谁知买到问题家具之后,商场一方表示,消费者未通过商场统一收银,商场没法给予先行赔付,但会积极帮消费者调解协商。然而,当前卖家已经从商场撤离,这对梁先生的维权又增加了难度。

今年5月22日,梁先生到荣宝华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以下简称“荣宝华”)内,在一家名为“爱多酷”的儿童家具店,全款购买了一套7000元的儿童家具。当时,商家未出具发票,只提供了一张销售单。

6月19日,家具送过来安装时,梁先生发现多处出现掉漆、破损和爆裂等问题。他与商家协商后,商家同意更换所有掉漆、破损和爆裂的地方。7月17日,更换的家具补件被送来时,又出现尺寸不对的情况。

梁先生认为,按照销售单其中一条款:“顾客验收后,如该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破损的(非顾客人为造成破损),商品按以下原则提供服务:三个月内,本商城负责维修和调换,如二次修复和调换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商场可按顾客要求作退货处理,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我提出了要退货退全款,商家不同意,只同意再次更换。我作出了让步,作为无过错方我同意承担500元的损失,退6500元就行。”梁先生说,“刚开始商家同意了,后来又矢口否认(有录音为证),最后商家不按以上条款约定执行,无合理理由拒绝退货。”

记者联系荣宝华商场得知,爱多酷的合同已经在7月份到期,撤场了。荣宝华负责现场运营的黄经理表示,由于梁先生购买该套家具是与商家私下结账,并没有通过商场方结账收银,所以商场不能给梁先生提供“先行赔付”的售后服务。“我们已经主动协调了,但是双方互不退让。”黄经理表示,作为商场方也只能协调而已。

记者又从辖区工商所了解到,工商部门受理梁先生的投诉后,曾组织调解。但是因分歧过大,至今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当代生活报 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谢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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