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讲互联网对快消品行业带来的影响,最主要的是从改变行业效率的角度看。
----从改变行业效率上来讲,需要从两个维度来分析:
一是从工具的维度:互联网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连接工具,对改变社会效率、行业效率所带来的重要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目前已经对行业带来非常重要的作用,未来随着在互联网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深入,会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目前在快消品行业的互联网应用工具大多还局限于较浅的层级。大多是订单的传输,搞一个业务员管理软件等等,在生产领域、营销领域、渠道领域、企业内部管理领域等更广泛的领域尚有很大的开发空间。
二是从模式重构的维度:从目前来看,真正对行业带来更大的效率改变是用互联网重构的新的商业模式,将会对行业带来更重要的影响,带来更大的效率改变。
从一定角度上,互联网的链接可以有效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用户等各个环节之间的直接链接。这就打破了以往需要中间环节才能实现的一些交易模式、营销模式、管理模式。
譬如,以往企业的渠道环节必须要由经销商、中间商,要有中间环节,但是通过互联网的链接,可以消除中间环节,可以使企业的渠道营销变得更有效率。
包括未来即将到来的物联网时代,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与所有物的链接,可能会为企业带来更大范围的效率改变
所以目前看,从模式重构的角度去认知互联网是更重要的一个维度。因为互联网已经带来了这样的变化,已经在改变以往没有连接的环境下所存在的一切问题,用连接去消除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从根本上改变行业效率。
----需要厘清的几个认识:
--电商不代表互联网:这是当前首先要区分明确的一个概念。电商以一些率先具有互联网思维、掌握互联网工具、抢抓互联网发展机遇的人,把互联网应用到商业领域。
但是,一定要把电商企业与互联网做区分。
现在一讲互联网、大数据就仿佛与阿里、京东、腾讯画上了等号,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
互联网可以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不同行业去认知。电商可能是一个角度,其他企业可能会是另外一个角度。可能其应用的方向是完全不同的。
或者讲这可能就是目前电商企业讲的比较多的互联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企业要从+互联网的角度去挖掘互联网的应用价值。
--互联网与实体企业不是对立关系:这更是当前更多的企业需要理清的一个观点。
可能是由于电商的发展,对一些行业、企业带来的冲击影响,导致在目前的一些企业,特别是企业老板的心目中,仿佛一讲互联网、电商就会产生一种对立情绪,这种定位是不准确的。
互联网是一种普惠工具,对所有企业带来的效率改变都是一种重要机遇。
在互联网时代,所有企业都必须要深度研究互联网带来的影响,深度融入互联网社会。张瑞敏说:+上互联网你可能得到无限的资源,但脱离互联网你可能什么都不是。
对大多实体企业来讲,需要结合自己的企业实际、行业实际,深度研究如何+互联网。要从本质上搞清楚如何去+互联网。
--所有企业都必须要参与的+互联网:企业必须要清楚,互联网时代不会有脱离互联网单独存在的企业。
对实体企业来讲,+互联网不仅仅是去找互联网企业合作这么一个简单的选项。不是去开了一个旗舰店,或者是给电商企业供货,或者是电商企业给你提供一些线上的数据这就是企业的互联网改造了。
这与真正的互联网企业改造相距甚远,或者讲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从全社会、包括电商企业也需要看清的是,真正的社会效率、行业效率需要全产业链的效率改变。一端的效率只会是带来企业的效率不会产生完整的行业效率改变。
厂家的效率不改变,生产环节没有效率,不可能在渠道环节、终端环节产生真正的行业效率。
----目前的2C、2B不可能改变行业根本问题:
目前的2C,是一种零售逻辑,本身就是在做零售。当然是采取了线上的手段,借助了先进的模式。但是不管再先进,也只是在做零售。就是在把厂家的货卖给消费者。
目前的2B,是一种渠道逻辑,就是在做一种中间商的生意。不管是借助了多么先进的工具、模式,本身就是在做渠道商。
目前的2C、2B都是从一端切入,2C是从消费者切入,2B是从终端店切入。
目前的这两种模式都把在行业当中、产业当中最重要的生产环节—厂家抛到一边,把厂家变成了一个被动和从属的地位。
这样的模式设计本身不符合行业或者讲产业规律:生产决定流通、消费,消费、流通可以反作用于生产。但这种反作用不会成为主导的一种模式。
更重要的是渠道的效率、终端的效率最根本的还是依赖于上游的效率,也就是生产环节的效率。生产环节没有效率,渠道环节、终端环节难以产生更好的效率。
所以真正的行业效率必须要依赖于生产环节—厂家的效率改变。只有厂家的效率真正改变了,才会产生更有价值的行业效率。
目前2C、2B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都是企业,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企业行为。
----需要借助互联网重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新模式
当前的快消品行业已经走入消费者主权时代。
这个时代是与产品主权时代、渠道主权时代是完全不同的行业时代。消费者主权时代,需要重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新营销模式。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的链接已经为重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新模式带来了充分的条件。因为企业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的链接手段,实现与消费者、不同用户的直接连接。
在消费者主权时代,企业的营销核心是人,企业的核心资源也是人,不再是以往的渠道、终端。互联网的链接已经完全可以帮助企业营销到消费者、不同终端用户。
新模式必然是一种重构的模式,是必须要重构的一种模式。
新模式是厂家直接链接消费者、直接影响消费者、直接营销消费者。
在新模式当中产品是链接、营销、影响消费者的基础。
在新模式当中渠道、终端、电商变成为一种交付关系。也就是如何把你的产品更有效率的快速、准确的交付给你的目标消费者、目标用户。
实现这一目标,是需要企业要全面的+互联网,深度研究和挖掘目前互联网的链接已经给企业带来的重要价值。
在企业可以建立与消费者直接连接的模式下,2C电商可以成为企业链接消费者的一个平台、实现商品交付的一个渠道,2B电商也可以成为企业实现商品交付的有效平台。
总之,互联网时代,企业的互联网化改造时必须的。
但是,互联网化改造是企业必须要深度研究清楚的。是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全面的+互联网。
互联网+、和电商企业合作不能完全解决行业根本问题,企业需要全面+互联网。
电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必须要推动整个行业的+互联网,只有行业的效率带来改变,才能真正提升电商的效率,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笔者:鲍跃忠微信bc7180
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家;
专注于快消品行业互联网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