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餐饮服务业,是一个必须加班的行业,别人休息,我加班,这是常态。如果大家都休息,哪来休闲与娱乐,哪来繁荣与繁华。
互联网企业全天候服务社会,也是一个天然的加班行业,而且由于行业变化迅速,加班就更为频繁。这是由行业特征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这些需要连续工作的企业,可以实施错位调休和综合工时制,这是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按月计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加班时间应依法发放加班工资,但优先安排调休。
从前有些连锁企业的老总认为:“按时下班的店长不是好店长”,如今仍有企业老总甚至“以加班为荣”。总的来说,这些企业还没有“充分进化”,企业做大了,养活了多少多少人,创造了多少多少财富,培育了多少多少亿万富翁,这确实是很了不起的成果。但任何企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哪怕是富可敌国。
当下,这种现象还十分普遍:连一个小小的4S店老板,居然也敢无视国家法律,置消费者权益而不顾。“大老虎”都一一被抓,“小苍蝇”怎敢如此猖獗?!
企业当家人最要不得的就是“皇帝心态”。企业做成了,就想做老大。过去的老板,胃口还不算大,只想做“行业皇帝”。如今就不得了,一业稍有成果,就迅速跨界扩展“异业”,梦想做“全行业、全产业”的“大王”!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加班不是新话题
早在2006年,上海《新民晚报》就发表过一篇有关白领加班的报道,这些人基本上是“朝九晚无”。当时零售行业有一个说法:“女人当男人,男人当牲口;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配送中心都是体力活,到了夏天,搬运工人很多都是赤膊上阵。怪不得有一次市领导视察上海最大一个一级批发市场的时候感叹:何时才能消除赤膊工作的状态!
在当时,连锁企业在快速拓展,每个部门都只能通过加班加点才能有更快的发展速度,白天工作,晚上看铺与巡店,是常态。记得我刚入职零售的时候,既不懂行规,更不懂老板的规矩。有一次晚间跟着老板巡店,到九点多总算看完了最后一家店铺,终于饿到尽头了,以为可以吃饭了。这时候老板却说“今天早点回家吧!”。这样的工作状态,怎么计算加班时间?零售工作就是如此的快节奏,常常连吃饭的时间也没有。上班有时,下班无时,加班正常,不加反常,全年无休,随时应招。这就是超常规发展时期的中国零售业。
但随着商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工作环境有明显改善,劳动强度有明显降低,家庭主妇也可以在配送中心轻松担当拆零分拣的工作。
直到2011年11月2日,《胖东来公告》做出了让全行业非常震惊的一个决定:每个门店每月关门停止营业2天,2012年7月份后每周一天,春节期间:年三十至初四停业关门5天。
无论从什么视角来看,这都是一个“好决定”。
放假,不仅仅是提升员工战斗力的窍门,更表明了一种对员工的态度。
大企业可以调节全社会对于“人”的认识
企业一旦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谁都不能随便下车,发展惯性带着大家快速前行。公司的发展过程,犹如用平底锅煎饼与煎蛋,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没日没夜地折腾,终于把蛋饼做大。如果大家从一开始就安逸做事,淡定做事,很难把公司做大。公司这个词(Company)就蕴含着公司的发展规律:“com ”是前缀,是“共同”的意思,其词根是“pan”,其意思是“平底锅”,联想到用平底锅煎蛋,会做得很大。其实,这个词根有两个意思,一是扩展,二是面包。公司也是这样:(1)从现实观点来看,就是指几个人在一起啃面包过日子,公司发展初期很艰苦,加班很正常;(2)从理想观点来看,就是指几个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扩展自己的事业。所以,公司不是一个人的公司,而应该是大家的公司。否则遇到困难的话,就会很孤立。开公司就是要不断做大,不想做大的话,就没有必要开公司。黄光裕对其胞妹黄秀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千万别把这个企业看作是自己家里的,不然你绝对做不大。”我觉得这句话代表了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方向。
105年前的1914年1月5日,福特宣布:我们将一次性把工时从9小时下调到8小时,并向每名员工提供利润分成,22岁及22岁以上的员工每日的最低收入将是 5 美元。这一举动后来被称为“福特5美元,点燃了员工激情”。但实际上,没有任何金钱能够让人感动。真正让人感动的是在报酬背后。如何对待员工,如何对待赖以生存的社会。这体现着一家公司的品格。一家企业的行为,不仅可以调节劳动力,而且还可以调节全社会对于“人”的认识。大企业应该做这方面的表率,而不应该成为“出轨的表率”。
工人为你家装修房子,你为工人泡一壶茶,并与工人同饮这壶茶,就与他们完全拉近了距离!你与清洁工打个招呼,似乎比给他们发点奖金更得人心。金钱是一种“保健因素”,不给钱或钱很少,会很不满意,但如果继续增加金钱,只能使人“没有不满意”,却不能使人“满意”。而对人的尊重与关怀,则是“激励因素”,做得好能使人产生“满意”。在“满意”与“不满意”之间有一种中间状态是“没有不满意”。很多员工就处于既没有“满意”,也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不满意”状态。如果一个企业都是这样的员工,就是缺乏激励,但主要不是缺乏金钱的激励。
从从业者来说,眼前的压力迫使人们以宝贵的“生活资源”来换取“生存资源”!一个必须拼命才能生存的行业,也是一个很容易送命的行业,更是一个“血酬”行业,从业者丧失了从容与淡定,顾客也难以感受到服务的优雅与温馨。但双方都没有选择,这是特定发展时期的一种常态。
十种加班形态
企业加班形态各异,归纳起来,比较典型的有十种。
第一种:应急性加班。因为事情紧急,必须立即完成,这是临时加班。
第二种:习惯性加班。下班时间已到,还是谁也不敢撤,因为按时下班就意味着违背了群体的潜规则,实际上加班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
第三种:表演性加班。看到老板还在就不走,以表现自己的努力与勤奋,给老板留下一个好印象。如果知道老板不在公司,而且也不回公司了,下班时间一到就全撤了。所以,常常会去打探老板的行踪。
第四种:短缺性加班。因为人力资源配备不足,人少事多就不得不加班。
第五种:内耗性加班。由于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工作矛盾很多,不得不下班以后加班开会来协调。
第六种:发展性加班。事业发展与变化太快,计划总是跟不上变化,难以预料的事情层出不穷,大家全都忙得团团转。
第七种:伺候性加班。老板下班不走,相关人员也就走不了,惟恐老板有事召见,就不得不候着老板,等待老板的指令。与这种有点类似的加班也与老板有关:老板的变化很快,而且一有新的思路,不管你在何处,就要立即召集。
第八种:无能性加班。因为工作能力差,在工作时间内无法正常完成任务,不得不用加班来弥补。与这种加班有点类似的一种情况是,有些人没有什么正事可做,也没有什么特别可以表现自己的地方,于是就让“老黄牛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每天劳而不怨地熬到全公司最晚回家!
第九种:失衡性加班。工作任务的分配不恰当,导致工作任务中存在“短板”,这些“短板”没有完成就影响到整体。所以,做这些“短板工作”的就要常常加班,利用加班来加长“短板”。
第十种:逃避性加班。下班了也不回家,只是为了逃避家庭琐事的打搅。
总之,加班是一个蛮复杂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坚守两条基本规则:第一条是基于员工身心健康与愉悦的原则;第二条是基于劳动法规的原则。公司的事说大也不大,家中事说小也不小;公司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家中的事,再小还是大事!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更要做“照亮人心”的表率。
(文/联商高级顾问团主任周勇,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