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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退换货/发票中心



一、退换货的概念

(一) 退货:顾客在购买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对确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要求商家给予退商品和退还等价现金。

(二) 换货:顾客以某种要求商家予以更换商品,或商家对顾客购买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按国家有关法律只能作换货处理。

二、退换货的标准与程序

(一)退换货的标准

1、 退换货的时限:一般商品在购买30天内可办理退换货,影音家电商品自售出7天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退货;8天至15天内有质量问题可以换货,超出15天一般作代理保修处理。

2、 退换货的一般性标准:

序号
退换货一般标准
退货
换货

1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在退换货的时限内。



2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超出退货的时限,在换货时限内。



3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超出退换货的时限。



4
一般性质量商品无质量问题,但不影响重新销售的。



5
一般性商品无质量问题,但有明显使用痕迹的。



6
经过顾客加工或特别为顾客加工后,无质量问题。



7
因顾客使用、维修、保养不当或自行拆装造成损坏的。



8
商品售出后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坏。



9
原包装损坏或遗失、配件不全或损坏、无保修卡的商品。



10
个人卫生用品,如内衣裤、文胸、睡衣、泳衣、袜子。



11
商场出售的“清仓品”。



12
消耗性商品如电池、胶卷。



13
化妆品(不包括一般性的护肤品)。



14
香烟、中国白酒、进口洋酒。



15
无质量问题的已售出的生鲜食品。



16
赠品。



17
无本商场的收银小票或发票或非商场售卖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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