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员防损奖惩制度
防止商品损耗是每一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提高全员防损的工作力度,确保全员防损措施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收银员凡出现下列行为,如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标准罚款,如造成损失的,另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对携带有商品、购物袋经过的顾客不加以提醒的,罚款5元;
(2)、对购物车、篮的遗留商品清理不到位的,罚款10元;
(3)、对顾客及其随行的小孩携带商品或收银台下面的商品检查不到位的,罚款10元;
(4)、对商包装袋、盒不仔细检查,造成商品被夹带或掉包的,罚款20元;
(5)、对扫描的商品不加核实,造成实物与电脑显示不一致的,罚款30元;
(6)、对商品不扫描或少扫描的,罚款50元;
(7)、错输商品条码、数量的50元;
(8)、对买赠商品不熟悉,造成条码扫描错误或买赠错误的,罚款50元;
(9)、对袋装商品与现场称重商品检查不仔细,造成与实物不相符的,罚款30元;
(10)、对购物完毕的顾客、员工提着商品进入卖场的行为不加以提醒和制止的,罚款5元;
(11)、对周围顾客吃喝商品行为不加以制止的,罚款10元;
(12)、对收银台顾客遗留的生鲜、冷冻食品不及时归位或乱丢乱放的,罚款5元;
(13)、对发生在收银台的顾客偷窃行为防范不力或对其他工作人员提醒而没有采取任何检查措施的,罚款10元;
(14)、不按规定办理退货手续的,罚款30元;
(15)、对顾客已付款的商品没有解除防盗扣而引起防盗门报警的,罚款5元;
以上行为如一个月内出现三次,无条件辞退。
(二)、理货员(促销员)凡出现下列行为,如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罚款处理。如造成损失的,另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对不按规定巡视或巡视不到位的,罚款5元;
(2)、对顾客用用购物袋或自带用具选购商品的行为不加以提醒的,罚款5元;
(3)、对拆开商品包装或标签的顾客不加以提醒或制止的,罚款10元;
(4)、对拆开的商品包装没及时复原或加固的,罚款5元;
(5)、对有条件的商品未进行防盗处理或对易失窃的商品未加强看守的,罚款5元;
(6)、对商品的有效期、包装质量检查不到位的,造成货架上摆放有临近保质期或破损的商品,罚款20元,对因此引起顾客投诉的,罚款50元;
(7)、对商品条码没仔细核对,造成商品与条码有误的,罚款10元;
(8)、对本岗位附近的顾客吃、喝商品的行为不加以提醒或制止的,罚款10元;
(9)、对不按规定轮流就餐,造成本岗位长期空岗无人巡视的,罚款10元;
(10)、对条码纸和标价签不妥善保管,乱摆乱放的,罚款20元;
(11)、对非授权人员抄价格,拍照,摄像的行为不询问、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30元;
(12)、对非本部门的商品不及时归位或放在指定的位置的,罚款20元;
(13)、对顾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不及时处理或上报的,罚款20元;
(14)、对本区域范围内比较明显的偷盗行为或经其他部门人员提醒而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罚款20元;
(15)、对现场称重的商品,找错条码及重量价格的,罚款50元;
(16)、对商品乱存乱放,不加整理的,罚款20元;
(17)、对在货架上摆放个人物品的,罚款10元;
(18)、对破损商品及时清理的,罚款20元;
(19)、对赠品、试用品未经防损部登记而使用的,罚款20元;
(20)、对在卖场内使用购物袋的,罚款5元;
(21)、对商品变价而没有更换原标签的,罚款10元;
(22)、上班时间内预留商品或抢购特价商品或未经批准购物的,罚款20元;
(三)、防损员出现下列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如造成损失的,另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1、对顾客携带的商品,包装袋、箱不按要求提醒寄存的,罚款5元;
2、对进出的人员不加以留意,任意进出的,罚款5元;
3、对长期来店且有明显偷窃倾向的不良顾客不汇报的,罚款10元;
4、对内部员工外出携带的物品、包装袋不进行仔细检查的,罚款10元;
5、对外出的商品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登记的、罚款10元;
6、对从非出口处外出的顾客及员工未进行提醒和制止的,罚款10元;
7、对外出的废弃物、垃圾、纸板未进行检查的,罚款20元;
8、对购物完毕的顾客及员工提着商品进入卖场的行为不加以制止的,罚款10元;
9、对员工举报的顾客偷盗行为和损失事件不采取任何措施的,罚款20元;
10、巡视防损员对易失窃的商品缺乏巡视而导致商品补盗的,罚款20元;
11、对收银台顾客明显的偷盗行为未发现或及时制止的,罚款20元;
12、收银强机动防损员对收银台顾客遗留的商品未及时归位、整理的,罚款10元;
13、对本岗位区域内顾客、员工吃喝商品、损毁商品或其他违规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进行制止的,罚款20元;
14、对顾客外出携带的商品和收银条等不加以检查的,罚款10元;
15、对本岗位发生的单据和证明不及时上缴的,罚款10元;
16、对外出的赠品没进行确认且未办理正常手续的,罚款50元;
17、对供应商或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仓库未加管理的,仓库防损员罚款10元;
18、对不按规定进行模拟反扒演习的,罚款20元;
(四)、其他处罚
1、服务台未按要求进行防损安全广播的,罚款10元;
2、对不配合防损课检查的罚款20元;
3、对在仓库、加工间、储物间无故逗留和休息的罚款20元;
4、对不按指定的路线和通道外出的罚款10元;
5、对上班时间内预留商品、购买商品的罚款20元;
6、对非营业时间内在卖场内随意走动并超出工作范围的罚款10元;
7、对因工作关系携带公司同类商品入内使用,未告知防损课登记的罚款10元;
8、对在卖场内随意摆放清洁用品或非商品类物吕的罚款10元;
9、对地面上的垃圾、纸板、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的,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元;
10、对服务台擅自给顾客换货且未及时回收商品的罚款20元;
11、对发现的内盗行为知情不报的罚款100元或予以辞退;
(五)、处罚的相关规定
1、以上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如被执行部门和个人不服的,可在48小时内向店面负责人和防损课申诉,但不得恶意顶撞或拒绝执行,如有此情况,可加倍处罚对当事人作出辞退处理;
2、如以上处罚无法追究责任人时,一律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3、以上处罚由店长、副店长、防损课长、防损课助全面执行,各处长对本部门人员有执行以上处罚的权限;
4、以上行为如一个月连续出现三次的,无条件辞退。
奖励和奖励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