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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招商部现场行政管理制度

招商部现场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    商务代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商务代表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商务代表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4、    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8301730

用餐时间:每次不得超过60分钟,(轮岗用餐)

 

 

2、休息制度

招商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每周休息一天(轮岗休息)。月末排班,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30元;10分钟以上3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3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招商经理,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内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商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须经招商总监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做好离岗登记及交接职代人员,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4、考勤管理

1)、招商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现场招商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2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行政、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处以100/次处罚。

3)、外出前必须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未填写者以旷工处理,用餐前必须填写用餐登记表,未填写者以用餐超时处理,处以20/次罚款。

5、着装要求:现场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行为规范

1、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经理报告。

2、 上班时间不得在招商接待区喝水、吃东西、吸烟。

3、 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 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 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 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 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 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招商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不允许使用客户专用纸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4、不允许招商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铺,从中谋取利益;

15、严禁使用公话拔打信息台或私人长途电话的;

16、杜绝和客户争吵现象;

 

 

违规处罚

1、违反上述第1-11条者,处以20/次罚款处罚;三次以上处以50/

罚款处罚;

2、违反上述第12条者,停岗一天,并处以100/次罚款处罚;违反、二

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3、违反上述第13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4、违反上述第14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5、违反上述第15条者,除赔付相应话费外,另处该话费2倍的罚款。

6、违反上述第16条者,处以100/次罚款处罚;二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处罚;

 

 

二、           离职人员管理

1、由于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7日向经理递交辞职申请,经经理及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招商部辞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

由招商部经理及公司行政部核实确认。由财务部核实离职人员的考勤、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离职人员辞职必须填写辞职工作交接单,将己租赁客户、意向客户名单

移交给招商部经理,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离职人员建议将客户分配给在职商务代表。由主管填写离职人员客户移交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报经理批准。

4、离职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计提相应佣金。剩余部份的工作由移交接收人

完成并计提该部份佣金。若离职人员在离职后由于客户原因发生退房,则已发入

佣金将从被移交人员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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