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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连锁:防止盗版还是制造垄断?

来源: 联商网 2004-04-07 11:13
  音像制品连锁经营能不能有效防止盗版?在海南,记者看到音像加盟店里卖盗版碟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很大一部分音像加盟店“挂着羊头卖狗肉”。而作为“盟主”的音像总店,除了“攻城掠地”、变相收“加盟费”外,对此并没有太多管理,地盘却越圈越大,其中一家“盟主”旗下的加盟店占海南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三。人们不禁要问:音像连锁经营,到底是防止盗版还是制造垄断?

  音像加盟店“挂着羊头卖狗肉”

  2001年,文化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促进和规范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其目的是为了规范音像市场打击盗版。加盟连锁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经营。海南目前有三家店可以开展音像连锁经营,分别为海南省新华书店、海南创新书店、海南省邮政音像店。在全省800多家音像连锁加盟店中,加盟海南创新书店的就有600多家,占总量的四分之三。

  加盟连锁经营后,是否海南的音像市场就规范了呢?盗版就少了呢?记者暗访了部分加盟海南创新书店的音像制品经营店发现,盗版音像的身影依旧存在,而且情况很严重。在海口一家创新书店音像加盟店里,记者问有没有新碟,店主马上送来10多张碟,记者随便挑了其中的三张到海南省文化稽查总队检验,结果三张全都是盗版碟。

  加盟店里卖盗版,可以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一位业内人士不无忧虑地说,2002年文化部又制定了关于发展音像连锁的有关规定,要求鼓励直营连锁店的发展,严格控制加盟连锁店的数量。我们很担心由于管理部门把关不严,一些连锁单位以收取加盟管理费等形式,变相成为一些贩卖盗版的零售店的“保护伞”,甚至变相倒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只收取管理费不严格管理,使音像连锁系统成为“盗版的连锁系统”。

  海南省文化稽查总队队长郑剑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说,形成这种现象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源头上把关不严,二是管理不到位。

  他说,在音像制品来源上并没有做到“四统一”,尤其是没有“统一配送”,而是各加盟店有自己的进货渠道。“现在打击严了,他们就采用摩托车流动送货,根本没法抓。”郑剑认为,虽然文化稽查部门加大了打击盗版的力度,但是由于属地文化部门管理不到位、加上各个“盟主”疏于管理等原因,使这些加盟店还是出现大量的盗版碟。

  对于是否真的疏于管理,创新书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文海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创新书店已经从源头上堵住盗版,从2002年起,创新书店自己经营的以及给加盟店配送的没有一张盗版碟。“这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我们自己已经做到纯洁了。”葛文海说,连锁加盟从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是政府要求连锁加盟经营的,创新书店目前有600多家加盟店,单靠企业的力量很难管理。而且,加盟店除了每月从创新书店进货,还从别的地方进货,他们也是“防不胜防”。

  音像市场的“圈地运动

  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来说,随着各家中小音像店纷纷加盟三大音像店,海南发生了音像市场的“圈地运动”。据了解,海南省目前共有800多家音像连锁经营店,其中光海南创新书店就有600多家。我们来看看在这场“圈地运动”中都发生了什么?

  海口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音像经营者反映,他经营几个音像店,面积都在40平方米以上,且都是正版音像零售、出租,投资50多万元,其中就有2家音像店被迫加盟了海南创新书店。原本他不愿加盟,因为他自己一直以来都合法经营,音像店的生意也比较好,不想挂别人的牌子。后来,属地文化部门的领导打电话通知他,让他一定要加盟创新书店。开始他不同意,2003年4月份的一天,属地文化部门的领导带队来到他的音像店,对他说:“不是创新书店的货一律没收”。在属地文化部门的压力下,他最后无奈地与创新书店签订了连锁协议并交纳了数千元的加盟费。

  记者在海南澄迈县采访音像经营者王先生时,他满肚子委屈。他说,自己现在已经不经营音像制品了。为什么不经营了?他向记者透露了个中原因,他说,他加盟了创新书店后,因为创新书店的货送的比较慢,他就从别的地方进了一些货,再加上自己在加盟创新书店前还存有部分未卖完的货,经营还算过得去。有一天,省里有关文化部门的同志带着创新书店的一个人来到了他的音像店,没收了他店里的部分音像制品,大概有几千张光碟,原因是这些音像制品是盗版,而且不是从创新书店进的货。就这样他的货连同他的执照都被收了。对此他非常不理解,他说,当时文化部门没收货时根本就没和他说明白为什么这些就是盗版?因为他一直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的。他说,他加盟时还给创新书店交了2000元加盟费。

  创新书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文海不同意被迫加盟的说法,他说,加盟连锁经营是政府行为,企业没有能力做这个事。选择加盟哪家音像店都是自愿的。至于收的保证金问题,也是自愿交就交,交多少的都有。“交保证金后,便于我们的管理,哪家经营盗版,一旦查实,我们就要扣他的保证金。”

  对于音像市场的这场“圈地运动”,海南省文化稽查总队队长郑剑也谈了他的看法。他说,文化部要求的连锁经营是自愿的,许多小音像店营业面积没有达到基本的要求,他们为了“生存”主动要求加盟,而“盟主”为了占领市场,也是“来者不拒”,致使许多不合要求的店也加盟进来。

  防止盗版还是制造垄断?

  部分加盟创新书店连锁经营音像制品的业主告诉记者,创新书店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垄断音像市场。一位业主说,“我们违心加盟创新后,创新书店除了收取我们的加盟金基本上就没有管理,致使现在市场上盗版还大量存在。国家对于加盟所要求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规范音像市场打击盗版,创新书店做到了吗?没有!这还

  不能说明问题吗?我们拥护国家和省里的加盟连锁的措施,形成网络式经营,减少二手流通,降低成本,才能最大限度的占有市场份额,但应该自由加盟,合理竞争,这样才会对市场有一个科学的资源配置,也会维护我们众多私营业主的利益。”

  海南创新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桂提说,我们没有搞垄断,我们收取的加盟费也不叫什么加盟费,我们收的是“防盗版保证金”,主要是怕下边经营盗版,这样的话如果发现有盗版我们可以扣他的押金。黄桂提还说,我们的行为省里的有关部门是支持的。

  在采访中海口的林先生等许多加盟创新书店的音像经营者都表示,他们是接到属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电话通知要求加盟创新书店的,这之前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选择多少显得无奈。这些连锁加盟者每户还交了1000元—5000元不等的加盟费。

  对此,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文化市场处处长林明忠说,只要加盟了,如果不统一进货,我们就有权没收从非连锁经营单位进的货。这一点《音像条例》里有规定。我们支持加盟就是在打击盗版。对于加盟金的问题,我们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不能收,至于创新书店收了,那是企业的事。

  据记者了解,与创新书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所有加盟海南省新华书店的没有一家是收取加盟费的。琼海一位姓张的同志说,到底加盟是不是被迫,就凭一点就可以判断:加盟海南省新华书店不收取任何加盟费,而加盟创新书店却要收取加盟金,试想谁愿意出钱做这样的生意,更何况创新书店的货比较贵,服务质量也比较差,又没配货上门。(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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