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整改结束背后:零售业对外开放覆水难收
来源:
2004-04-03 11:40
家乐福中国区总裁施荣乐随后宣称,家乐福今年希望每个月能开出至少1家新店。他希望以更快的开店方式去弥补因整改而失去的东西。
家乐福的新胜利
自1995年进入中国以来,家乐福通过设立管理咨询公司,到后来通过地方政府“越权审批”开独资店,一再触及中国政府的政策“高压线”。在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颁布《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上限为65%。
但直到2000年,家乐福违规开店才真正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警觉,并在2000年11月和2001年8月连发两道禁令,对家乐福的做法紧急叫停,但家乐福并未停步。所以在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家乐福进行全面整改,要求其在华的27家店35%股权出让给中方企业。
家乐福方面承认,2002年到2003年期间,其新开店的速度因整改大幅度减缓。除了减持股份,家乐福付出的代价还包括旗下迪亚折扣店和冠军超市的推迟进入。“在过去长达两年时间里,国家没有批准家乐福开一家新店。”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曾经对媒体表示。
但真正令家乐福感到威胁的,则是商务部在2003年年底在《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分类管理设想,内容包括:没有违规的投资者列入A级;曾违规但现已规范的列为B级;仍有违规且还未规范的将被列为C级。
这一设想令家乐福在中国的发展前途未卜。家乐福法国总部对此高度重视,家乐福总部曾就此事情与商务部高层进行交涉,未果。
但在2004年新年过后,家乐福的命运却“峰回路转”。不仅商务部宣布取消分级管理,而且不久后家乐福方面也传出27家店违规整改宣告全部结束。同时拿到了商务部新开3店的“牌照”。
从2002年27家店全面整改,到2003年年底整改完毕,家乐福只花费了不到两年的时间。
整改困局
按照规定,外资在整改中寻找的中方合作伙伴必须是年度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有盈利的零售、批发企业。超过65%的股权要转让给中方企业。
“但符合这样条件的中方零售批发企业的确不好找!”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中国区执行副总经理江庆能对《财经时报》说。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有台资背景的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分别在成都和重庆独资开设了3家分店,并在2001年被原国家经贸委列入216家需要整改的外资商业企业范围之内。
“本来我们希望将成都两家店的将35%股权转让给四川全兴集团,但他们表示没有足够现金来接盘。”江庆能说。
因此,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在整改上耗费了整整3年时间。
实际上,自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1787号,以下简称787号文件)公开列出需要整改的216家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名单之后,有关整改方面的具体进程甚至哪些企业已经整改完毕,外界知之甚少。
曲线进入
虽然2001年下发的787号文件列举了需要整改的216家,已转为内资不经营商业或已注销的65家和98号文件中32家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名单,但外资们的违规原因却没有详细公布。
但随着今年年底中国零售业正式开放时间的逼近,一些外资零售企业隐晦进入中国的手法开始显山露水。
目前在中国东部开了25家大卖场、年营业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台资企业——乐购开始显形。近日,市场传出英国最大的零售集团特易购(Tesco)将花费2亿美元,买下顶新国际集团在大陆转投资的乐购超市50%的股权一事,此事曝光后,媒体便开始查询这家曾经遭受整改的公司的股权问题。
据787号文件所列举的名单可知,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康交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上海七宝乐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和上海康育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等5家乐购超市为违规整改企业。
《财经时报》几经调查,乐购是由上海康诚仓储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康诚”)直接投资的。注册于1998年8月13日的上海康诚是由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申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是由台湾顶新国际集团设立,性质是外资企业,上海申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由上海市当地内资企业盈富公司和桃浦房地产公司持有90%和10%股权。
从上海康诚的工商注册上查到,它的经营范围是:仓储及其配套的包装、加工和管理信息资讯服务,而并没有中国政府控制比较严格的“零售牌照”。
记者从上海康诚的2002年年检中可以获悉,当年该公司被评为B级(在年检中发现问题,不允许对外投资,不允许开分支机构,不允许增加经营范围)。这与2001年787号文件中公布乐购整改的时间相吻合。
政策松动
国务院办公厅曾于1998年7月1日发出《关于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情况的通知》(国办发199898号,以下简称98号文件),对地方擅自越权批准设立的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分别作出了通过、整改、注(吊)销的处理决定。
但是,98号文件精神在部分地区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继续擅自审批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其分店。
其中以家乐福为最,因此在787号文件中区别于其他违规企业,另出台了一个处理意见——《关于法国家乐福公司在我国违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1354号)进行处理。但该文件的具体细则并没有公开。
尽管787号文件当时还给出各地在200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时间表,并表示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和经审核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但据称,那次几乎所有需要整改的外资都没有按时完成,而国家有关部门也没有完全按照已经制定的政策去执行。《财经时报》了解到,目前有关整改的时间表已经延迟到2004年12月11日之前。
不仅如此,商务部在对外商投资商业的整改中,对股权比例的要求也开始松动。一位外资零售业高层向《财经时报》透露,商务部已默许了一个既成事实:如果中外合资零售企业中的利润是通过65%和35%进行分配,原来的股权比例可保持不变。
上海太平洋百货则是一个典型例子。目前太平洋中国控股(其中台湾远东集团占60%,美国卡莱尔集团占40%)持有上海太平洋百货公司72.5%股权,徐家汇商业集团公司持有27.5%。《财经时报》获悉,目前上海太平洋百货公司在上海开出的3家太平洋百货店的利润分配比例是:外方占59%,中方占41%。因此,太平洋百货上海的三家店已经通过了整改。(消息来源:财经时报 记者陈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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