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2005-03-11 09:12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5年3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南京江东门连锁店经营地址变更的议案》。
由于南京市城建部门启动了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扩建工程,公司租赁于江东新街61号的江东门连锁店在纪念馆的扩建范围之内,必须进行拆迁。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同时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经多方选择,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同意租赁江东南路63号负一层和一层作为江东门连锁店新的经营场所。
由于经营地址的变更,新店面经营面积比原店面经营面积减少约2000平方米,公司将会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通过优化产品出样、提高店面单位面积利用率等方法减少面积对销售的影响。公司对原江东门连锁店的配电房、电脑等固定资产投入也可以通过调整或转移到其他店面的方式再次利用,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新江东门连锁店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河西地区的品牌形象,巩固公司在河西地区的市场份额,继续完善公司在南京市区的连锁布局,对公司在南京地区的竞争力及公司的连锁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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