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重庆隔墙开店破坏游戏规则? 责任在谁?
来源:
2006-05-20 10:09
家乐福的开业让与其仅一墙之隔的北京华联颇感意外。“本以为家乐福违反了有关规定,不能营业,没想到它却拿到了‘准生证’。”北京华联沙坪坝区店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熊小萍谈起此事,满腹疑问。
熊小萍所说的“准生证”指的是商务部的批文。
虽然我国零售业已经全面开放,但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外资大型商业设施的开设仍需报国家商务部审批。根据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规定,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报送申请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显然,总面积在2万平方米的家乐福第四家店必须经过商务部的审批,否则地方政府部门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当商务部高层领导得知家乐福要与北京华联在重庆贴身开店时,感到非常气愤。当商务部质问重庆市外经贸委批准家乐福开店,是否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时,却得到了“基本符合”的答复。
尽管北京华联以百货为主,但其中仍有超市业态,而且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家乐福2万平方米与此明显雷同。家乐福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精神。
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与有关项目审批工作相结合。凡是未编制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受理在其市区内设立涉及商业网点布局的外商投资商业项目的申请。而目前,重庆商业网点规划仍在制定当中。
另外,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外资在报商务部审批之前,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出具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但重庆市外经贸委“基本符合”的答复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家乐福开店没向商务部报批。
种种迹象表明,家乐福在重庆所开的第四家店属于“违规开店”。可现如今,家乐福沙坪坝店却顺利开业了,而其尚方宝剑正是商务部的批文。
采访中,当记者向家乐福询问其沙坪坝店开业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时,家乐福方面拿出一摞审批文件正本及复印件,其中就有商务部同意其在沙坪坝开店的批文、市工商局颁发的沙坪坝店营业执照以及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
记者注意到,家乐福出示的商务部批文签发时间为4月30日,而营业执照下发时间则更靠后,是5月10日。到了5月12日,家乐福沙坪坝店即开始为期三天的试营业,5月15日关门调整,5月16日正式开业。
家乐福再次显示出了“高效”的办事效率以及强大的政府公关能力。而商务部的批文也似乎成了家乐福眼中可有可无的摆设。
不过,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认为,现在还不能把责任加到商务部的身上。“如果重庆市商务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商务部是绝对不会批的。”
王耀推测,家乐福开店或许是符合当地情况,像澳大利亚的两个超市总是成对出现,原因就是政府为防止垄断,就是这样规划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地政府部门在报送材料的时候隐瞒了实际情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即使家乐福开业了,商务部也可以摘牌。”
家乐福带来的影响
家乐福的开业无疑将为一墙之隔的北京华联以及所在三峡广场商圈产生不小的影响。
早在家乐福入驻沙坪坝区的讯息刚传来之时,北京华联及周围商圈即纷纷举起了反对的“大旗”,但是令北京华联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传闻非但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平息,反而愈演愈烈,直到2005年10月,家乐福与北京华联同属一物业管理公司——华宇物业正式签订了合同,到今天试营业,北京华联不得不相信了这一铁打的事实。
家乐福新店的营业,在业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不少业界人士都为北京华联捏了一把汗,抗议家乐福“火上浇油”。“沙坪坝区商圈的现状已经过度饱和甚至膨胀了,应该说家乐福此举不太守规矩。”有业内人士如此笑言:“企业之间要竞争没错,但关键是竞争是否遵守游戏规则。家乐福大门与华联商厦同一朝向,相隔仅一步之遥,此举已有同质化恶性竞争之嫌。”
“目前,商业扎堆竞争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存在,但像重庆家乐福和北京华联这种零距离竞争的情况在国内还是首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认为:“过去我们已经尝过重复建设而造成的恶果,现在地市以上城市大都制订了商业网点规划,不应再重蹈覆辙。”
正是为了避免重复建设而引发过度竞争,北京华联曾于去年12月28日紧急上书有关职能部门,呼吁规范商业竞争环境。函件中称,目前国内,两大同业态的卖场在同一物业内仅隔一墙的商业布局,既有违国家对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要求,同时还将引致惨烈的同质化竞争。家乐福的引进,短期内或许可为物业方带来一定的收益,也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一大政绩。但也将对本地企业新世纪超市的旗舰店造成强烈冲击。同时,同质化恶性竞争,将使整个商圈长期陷入恶性循环,使本地经济遭受重创。
北京华联表示,为在竞争中创造价格优势,各商家势必竞相对众多的上游供应商压价,或从外地调货打压本地供应商,重庆本地的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微薄的利润,必将深受其害,成为同质化恶性竞争的牺牲品。这对于市场史无前例的掠夺性开发、对整个三峡广场商圈、对重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会带来致命的伤害;为了控制竞争成本,各商家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上降低标准将成为同质化恶性竞争不可避免的现象,其直接后果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诉及各种因商品质量、服务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将成为各职能部门、舆论媒体疲于应付的问题……
对于业界所认为的“同业损害”说法,家乐福相关人士并不认同,“我们仅占华宇负一楼,虽然总面积有2万平方米,但主要从事低、中、高端品牌经营,而北京华联是百货加超市的综合业态,以百货为主,共有6层楼面,从事中、高端品牌经营,针对中高端消费群,两者是互补的,两大商家并存,可实现多赢。因此,家乐福入驻沙坪坝区华宇并不存在同质恶性竞争之说。”
对家乐福方的“辩称”,北京华联方认为其是强词夺理,其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并不是惧怕竞争,只是希望政府能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因此,北京华联早就做好了第二手准备,即如果家乐福的批文真的下来了,将把“火力”由“暗战”转攻到促销“明战”上。
价格竞争再度上演
事实上,“明战”很快上演了。
5月16日上午8时许,在家乐福沙坪坝店开业典礼现场,一些穿着制服的人正忙碌着派送促销广告。开始不少人误以为是家乐福的,仔细看却是北京华联的。到8∶20,家乐福开业庆典现场聚集的市民多数手里都有一份北京华联的促销广告。
在这份促销广告上,北京华联打出的促销旗号是庆祝其“入市8年”,凑巧的是,起始时间是5月16日,这正是家乐福正式开业的日子。而北京华联推出的特价商品价格,也与家乐福相差无几:草鱼3.78元/500克,与家乐福的价格完全一样;带皮前腿肉3.5元/500克,比家乐福的低0.1元/500克;铜龙特米8.9元/5公斤,比家乐福的人和顺新米也低0.1元/公斤……
结果,8∶30,北京华联超市开门营业时,部分等不及家乐福开业的市民当即“倒戈”,涌进北京华联购物。
当天跟进家乐福促销的不仅是北京华联,新世纪、重百、王府井等商圈周围超市也采取了相应促销措施。在新世纪超市门前的天天低价宣传栏显示,黄壳蛋1.88元/500克,较北京华联低0.02元/500克;猪肉馅3.5元/500克,与北京华联相同。
商家大打价格战,市民大捡便宜。上午9∶40家乐福正式开业,潮水般的人流涌进;下午14时,为买便宜的食用油,市民甚至排起了30米长的队;到17时,当天准备的1万桶特价油、1万袋特价米已销售一空。
但北京华联的广告攻势也收效明显,当天人流及销售较平时增长30%以上,近1000袋特价米、1000桶特价油开门半小时就被抢光,甚至连500台特价电风扇也卖得一个不剩。北京华联明确表示,下一步该店商品价格将参照家乐福,特别是米、油等敏感商品价格更要紧跟家乐福。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华联上书抵制家乐福隔墙开店”终于有了结果。5月16日,经过漫长而艰辛的5个月装修,在重庆和北京华联贴身而开的家乐福沙坪坝店正式开业。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对重庆家乐福颇有争议的第四家店的开设,本应下发“禁令”的商务部却为其下发了“批文”,为其顺利开业铺平了道路。
一直致力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明令对未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城市原则上不批准外资开店的商务部,此举着实令人费解。
当初商务部督促各地制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过度竞争。可残酷的“价格战”又出现在了家乐福和北京华联身上,这次难道仅仅是企业的“短视”造成的吗?
“家乐福开业已经成事实,但从中我们至少明白了三点:网点规划的必要性、听证制度的迫切性以及内外资公平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呼吁,今后各地方政府部门一定要摆脱官僚作风,遵循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中国商报 文 莉 记者 胡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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