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黄俊钦、黄光裕受查
39岁的黄俊钦正面临一项针对其早年贷款的官方调查;这项调查,也涉及他名气更大、财富更丰的弟弟,37岁的黄光裕。
今年国庆假期后,这对广东潮阳籍商人刚刚登上最新排出的“中国百富榜”,分列第二名及第20名,个人资产分别达200亿元和65亿元。在2004年和2005年,现年37岁的黄光裕更一度是榜上的“中国首富”。
就在国庆前不久,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查封其全部资产;曾先后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被逮捕。
早前,银监会也参与了相关摸查;摸查目标,是“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包括黄氏兄弟在内的29人以及“两系”旗下的39家公司,被列入摸查名单。
初步官方调查结果显示,至少有13亿元的问题贷款在鹏润和新恒基之间密切流动,最终流向境外,形迹可疑。这些资金既构成了上世纪90年代黄俊钦兄弟创业期的“第一桶金”,在2000年之后也继续支撑其扩张。
这次立案调查的由头,与九年前发生的一起贷款案直接相关。贷款行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就在今年国庆前夕,原北京中行行长、中国银行董事牛忠光被逮捕,黄俊钦本人也一度进入公安部监控范围。
“偷梁换柱”案
黄俊钦兄弟在20年前共同创立了国美电器。1993年二人“分家”后,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东北拥有数栋著名的大厦;弟弟则独自经营“鹏润系”,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构成其主要资产。
如今,国美电器专卖店已遍布中国100多座城市,数量接近600家;鹏润地产也在各地频频圈地,并已在北京开发了多处大型住宅区。
多年来,对黄俊钦兄弟巨额财富的来源向来不乏质疑。此次官方调查显示,民营的“新恒基系”和“鹏润系”在创业阶段,涉嫌以违法或严重违规方式,获得北京中行的信贷支持。
目前可知的较早一笔问题贷款,由北京中行在1997年6月贷出,当年共贷出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贷款人名义是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静安公司),实则由黄俊钦操控。
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景气不佳,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
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为黄俊钦的私人公司。
届时,黄俊钦及新恒基手头并无资金,仅承诺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届时方予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当年贷款五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
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令两位股东气愤的是,银行在此涉嫌骗贷案中,在发放贷款前必须核对借贷人的一切原始证照,“而且中行明明知道我们才是静安公司的所有者。”梁湖南对《财经》说。在他们看来,上述贷款发放绝非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北京中行与黄俊钦等人的共谋。
自1998年底起,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
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正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
勾兑中行
现年62岁的牛忠光已退休,历任北京中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现年45岁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后者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今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
1998年初,静安中心尚未竣工,黄俊钦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静安公司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伪造“预售契约”,将在建中的静安中心首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楼面,赠予雷瑛全资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团有限公司。
随后,雷瑛以中怡集团名义,将上述两层楼面作价1.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租期50年,用作北京中行静安支行的营业场地。这一昂贵的租价,相当于每平方米5万余元,甚至高出当时楼价数倍。尽管静安中心远未竣工,但双方租期却始自1998年,北京中行分数笔将1.17亿元租金悉数付给中怡。事实上,中行静安支行迟至2003年才搬进静安中心办公。
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落成,但黄俊钦迟迟不按约定向外方股东交付楼面。尽管静安公司股权因此不能交割,但黄俊钦事实上控制了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楼宇的租售业务。
直至2005年末,黄俊钦才向邓南威、梁湖南两位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开发静安中心时对北京中行欠下的近亿元贷款,也迟迟不曾归还。与此同时,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以不同公司名义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在1997年-2001年间,上述贷款总额接近10亿元,其中4亿余元一直不曾还本付息。
相比哥哥,黄光裕与北京中行另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北京中行年轻女职员杜鹃。杜鹃约在1999年前后辞职,之后为黄光裕打理在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公司国美电器(香港交易所代码:0493)执行董事。
杜鹃在1999年前后嫁给了黄光裕,自此与丈夫共同进退。
贷款去向
即便在1998年牛忠光调离北京分行之后,黄光裕名下的地产项目鹏润家园,也在北京分行获得逾3亿元的按揭贷款。
经营电器起家的黄光裕约在1996年前后涉足房地产,成立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京城开发的第一个楼盘是鹏润家园。该项目于1997年动工,资金紧缺,黄光裕一度欲将手中十余家国美电器连锁店尽数出手,以投入鹏润家园开发,但最终无果。
1999年,鹏润家园首期竣工发售,因户型设计偏大而销售缓慢,严重影响资金回笼投入后续开发。为此,黄光裕与北京中行内部人员谋定,以挪借来的大批身份证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从北京中行贷出3亿余元。同时,黄将鹏润家园部分后续工程转手某合作者开发经营,由后者负责偿还虚假个人按揭。之前贷出的3亿余元现金,则由黄光裕转做他用。
当年参与贷款者,包括时任北京分行副行长李宝光、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如今,徐维联已因卷入对北京森豪公寓的虚假房贷案,于今年7月在京受审。此案尚未宣判。
时至2001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的安排下,一家担保公司连续从北京中行获取汽车贷款。至2004年,三年间累积车贷金额高达4亿元。参与调查者称,这家担保公司事实上由黄光裕控制,“从北京中行历年对黄俊钦兄弟的贷款也可以看出,兄弟二人从来都是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从北京中行贷款。”
与鹏润家园当年制造虚假房贷相似,以车贷名义借出的4亿元现金被迅速转移。之后不久,作为贷款主体的担保公司则被转予他人,但事后的调查表明,接盘人对担保公司4亿元车贷的或有债务毫不知情。目前,其中2亿元到期车贷已经偿还,另有2亿元尚未到期,仍然挂在北京中行贷款科目下。
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北京中行的违规贷款,和其后以租房形式向北京中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房贷和车贷,总计达到13亿元。这些贷款构成如今北京中行案的核心案由,而资金的最终去向至今尚未调查清楚。
参与调查者指出,对上述13亿元资金去向的调查难度颇大。因为贷款大多以看似不相关的公司名义贷出,贷款用途大多含混,其中更有大笔的无抵押贷款。这些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的庞大网络中频繁调转,“光是一个鹏润,就开立了上百个账户,查账就像走迷宫。”
初步调查显示,有部分资金被打入众多证券账户,更多的资金被转出境外。“如果不进行立案调查,而是单纯查账,可能这些贷款的主体都和黄俊钦兄弟的公司无关,最终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知情人称,“但北京中行的某些人自然心知肚明,这些贷款的真正使用人就是黄俊钦兄弟。”
直到2004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开始大量剥离不良贷款时,北京中行才开始落实上述问题贷款的真实债务主体。
转移债务包
2004年6月,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齐参与了由央行及财政部主持的竞标,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竞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总计2787亿元不良贷款。
此前,在北京中行的不良资产剥离中,将黄俊钦兄弟历年来以其他公司名义贷出的部分贷款,明确至鹏润和“新恒基系”公司的名下,列为可疑类资产。这部分贷款总计4亿余元,随中国银行的整个不良资产包出售给信达,以账面资产23%计价。
2005年,信达曾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单独打包出售。四家竞标者中,有两家公司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有消息说其法定代表人均为其母亲。其中一家公司以账面资产40%的价格中标,据称中标价与标底相差无几。然而就在交易手续接近办妥之时,银监会予以否决。
今年5月,信达再次公开招标出售北京地区不良资产包,在其中一个账面资产总计15.28亿元的资产包中,再次包含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并在公告中直陈为“以某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业零售业的企业集团债权为主”。这一资产包的招标,原定的提交报价日为7月26日,但最终未果;随后再启动第二次报价,至今仍无结果。
信达当年竞得中国银行资产包,承诺三年内处置完毕,否则将从自身资本金中抵扣。因此,包括前述4亿余元不良资产包在内的中行坏账,不可能无限期搁置,而需在2007年5月底前售出。消息人士称,这4亿余元可疑类贷款既无授信,也无明确抵押物,贷款用途不详,长年不能收回,“一般人根本不敢接,能接的人只有黄俊钦兄弟自己。”
“一旦他们以四折价顺利购回这个资产包,就等于用一个多亿抹平了四个多亿的问题贷款,不会再被追债了。”中行信贷部门一位经理人员说。
据闻,在眼下启动的北京中行案调查中,包括了对当初将4亿余元坏账剥离的追究。个中逻辑不难理解——既然贷款的最终债务人是黄俊钦兄弟,而后者近年来已积聚了亿万财产,为何还要久欠不还区区4亿余元贷款?北京中行为何要将其作为坏账剥离?
同样的问题,也曾令早年静安公司的外方股东感到愤懑——静安中心大厦早在1999年下半年即已建成发售,黄俊钦及其新恒基理应回笼巨额资金,为何又要长年拖欠1000余万美元的股权款?
“他们也许从来就没有多少钱。”参与调查者质疑道。
“原罪”危机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时,无论是新恒基还是国美,都远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1993年后,黄俊钦开始倾力投入房地产业,之后几年,曾在北京先后建成鹏润大厦、静安中心以及新恒基大厦;其间,时时可遇早期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时面临的诸多障碍,并经历着严重的资金缺血。一位曾就职国美电器高层的知情人告诉《财经》,兄弟二人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其中部分,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他当时实在没钱,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
约在1996年,黄光裕也开始投入房地产开发,当年启动了他平生第一个房地产项目——北京鹏润家园。自此,黄光裕的“鹏润系”开始成型,最上游是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鹏润投资),下设鹏润地产及国美电器。
然而资金匮乏依旧,以至于黄光裕日后要以虚假个人按揭方式,从北京中行套取资金。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黄光裕专注房地产业,将国美电器交给妹夫张志铭打理。未料国美电器从此蒸蒸日上,远远超越房地产,构成黄光裕的主要资产。
国美电器在1999年走出京城,在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建连锁店。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国美电器2001年跻身“中国连锁百强”第六名,当年底在全国拥有84家门店,销售收入逾60亿元。
在外界眼里,黄光裕兄弟的黄金时代正是始自2001年前后。这段时间,京城房地产方兴未艾,兄弟二人都不断购置地块。
与此同时,黄光裕所有的国美电器迎来了国内电器零售业的最好时光,“2002年到2004年间,是国美电器最赚钱的时候。”国美电器一位高层回忆说。
但最赚钱的时候或许正是最缺钱的时候,尽管早年的鹏润大厦、新恒基大厦、静安中心以及鹏润家园都已建成发售,但新的扩张——无论是房地产业的扩张,还是国美电器自身的扩张,都需要更多的资金。
“我们发现,黄俊钦兄弟从北京中行贷出的10多亿元资金,绝大多数已陆续通过建成的房地产项目回笼,但他们还是长期不还。”参与调查者指出,“这些资金大量转出境外,很可能被用于炒股和炒期货,或用作其他投资。”
2000年前后,处于最有钱也是最缺钱时期的黄光裕开始筹划境外上市。“最初目的就是为了融资,同时可以操作二级市场。因为投入房地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民营企业其实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一位国美高层说。
黄俊钦兄弟早年勾结牛忠光等人牟取银行贷款,或为中国部分民营企业家的一种“原罪”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国内金融秩序远未建立健全、同时民营企业发展路径也远未规范明确之时,这种模式印着时代的印记。
如今,历史的一页已然翻过,早年的银企勾结模式在新时代也越来越难以复制和延续,被公认既聪明又富魄力的黄光裕开始转而谋求境外融资。他在2000年末最终锁定买壳上市,“壳”目标是香港上市公司京华自动化(香港交易所代码:0493)。
这之后发生的故事广为外界乐道——借壳上市最终成为黄光裕个人财富的放大器。2001年之后的黄光裕,正以中国乃至世界级富豪的姿态冉冉上升;他那位绝少出现在公众视线里的哥哥,也在悄然扩张着自己的资产。
时至今日,尚难确认公安部正在展开的立案调查会否最终触及黄光裕,也难以判断早年创业期的违规或违法贷款究竟是何情节,留下了多大的债务亏空,最终会给“新恒基系”和“鹏润系”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但无论如何,黄俊钦兄弟都面临紧要关头。
没有人知道,二人近年来急遽膨胀的“财富王国”是否真的足够强大,足以应对正在发生的“原罪”危机。
(《财经》 记者于宁、苏丹丹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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