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步步高“和谐消费万人签名”活动
3月14日,湖南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伍作法、湘潭市工商局副局长喻寿征、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彭扉晖、湘潭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吴晓江、湘潭大学商学院博士王瑞、步步高顾客委员会代表徐辉谷、娃哈哈公司湖南区域部经理韩永钢、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共事务总监陈志强和步步高200多位员工齐聚步步高湘潭购物广场,参加由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湘潭市工商局、湘潭都市频道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湖南省2007健康和谐3.15公益论坛,共话生产企业、零售企业和消费者如何共铸消费和谐。
如何保障消费和谐,各有看法。湘潭大学商学院博士王瑞认为,市场各监管部门应切实地担负起自己的监管职责来,坚持长期对市场消费的调查监督,而不是节日重视,节后马虎;对坑害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市场的严肃性,而决不能以情代法走过场,甚至包庇怂恿之。另外,要经常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公平竞争、诚实经营的意识,以减少经营者侵权行为。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共事务总监陈志强表示,步步高一直努力朝着“消费和谐”的方向做,让消费者实实在在购物,满意消费而归,现在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同时他认为,商家一定要有“诚信经商”意识。商家要赚钱,但要赚得合法、合理,唯利是图式的经营是难以长久的。商业的发展,不是靠一时的噱头,更不是靠欺诈蒙骗,而是靠的是诚信。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首要的就是要规范促销秩序,步步高将严格按照去年年底国家商务部实施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规范自己的促销行为,做好价格监控,杜绝在促销时的虚假标价现象,禁止返券促销等不规范的商业促销行为。
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彭扉晖认为,当然,作为消费者,也需要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破坏“消费和谐”的不良行为要进行必要的投诉和揭露,你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一点,那么侵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少一点。当市场监管部门尽心尽责地监管,商家们诚信、公平地经营,市场有了这样的氛围,消费者就可以放心地消费,这才是消费者所希望看到的!
大家一致认为,要开展“消费和谐”,不能光是喊几句口号,也不能只是行动于某个时日,而是要扎扎实实地落实下去,并且持之以恒,这样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只有各方面同心协力,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市场机制逐渐成熟,才会有良好的消费环境,真正让消费者享受到“消费和谐”。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步步高公司以诚信为本,以保证顾客满意为宗旨,“步步高”已成为消费者信得过的品牌。2006年3月14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省内61家门店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当日,湘潭市工商局食品安全检测车启动仪式也选择在步步高湘潭购物广场举行。在步步高设立“12315”联络站也体现了步步高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诚意,表明了步步高自觉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义务,打造诚信品牌,共铸消费和谐的决心。
在刚刚结束的2006年湖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表彰、授牌仪式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6家门店上榜成为最大赢家。据悉,本次获评2006年湖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总共22家,步步高将近占到30%的比重。
据步步高负责人透露,自2004年起,步步高年年都被评为湖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今年步步高湘潭购物广场还成为全省两个获评“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商场之一,步步高还是唯一有两家以上门店同时获得授牌的商业企业。据悉,获得“湖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授牌的6家步步高门店分别是步步高湘潭华隆购物广场,步步高娄底银海店,步步高永州店,步步高益阳赫山店,步步高邵阳购物广场,步步高衡阳供大店。
在论坛最后环节,步步高公司党委书记、公共事务总监陈志强带领员工代表进行宣誓,承诺诚信自律,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共创和谐社会!并在现场做出八方面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并停止销售的问题商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遵守《消法》,无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健全的进货索票制度及备案制度;有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对合理投诉解决率达100%。
同时,陈志强和顾客委员会代表牵头“和谐消费万人签名”活动,把整场公益论坛引入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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