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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超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联商网 2007-04-27 09:3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4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4月24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称“会议”)。公司监事张力争、郭丽荣、周剑军出席了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2006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一致认为:2006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目前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严密,程序规范,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2006年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日常经营、投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经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了6亿元资金,所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实际投入情况符合承诺要求。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以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并按规定进行了详尽披露,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门意见,未发现损害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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