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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变动公告

来源: 联商网 2007-05-23 12:2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内容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3)

  董事变动

  继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后,董事会欣然宣布,陈晓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余统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则各自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Manning 先生则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董事会另宣布,林鹏先生根据本公司细则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且因寻求其他业务发展不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林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退任之其他事宜为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兹提述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寄发之通函。

  继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举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后,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陈晓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余统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则各自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先生亦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Manning先生则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陈晓先生,四十八岁,本公司总裁。陈先生为中国永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国永乐」)(一家以往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公司,现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之主席兼总裁。陈先生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中国永乐集团,并于一九九六年成为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之创办人之一。于加入中国永乐之前,陈先生为上海永乐家电总公司之常务副总经理。彼于中国家庭电器零售业累积逾二十年管理经验。陈先生现为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会长。彼于一九九三年毕业于同济大学,持有产业经济学士学位。陈先生曾担任上海万家灯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董事,该公司之业务许可证已遭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除上文所述者外,陈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之职务。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a)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b)并无任何其他有关陈先生之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而予以披露。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被视为于本公司股本中363,698,990股股份(好仓)及40,504,797股股份(淡仓)中拥有权益,分别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1.16%及1.24%。上述股份乃由Retai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由陈晓先生拥有及控制大部分股权之公司)持有。

  根据本集团成员公司与陈先生订立之服务合约,陈先生之任期初步为期一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细则于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陈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酬金约1,794,000港元(当中包括固定奖金),其酬金及奖金乃经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责任及职务和本公司之酬金政策而厘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统浩先生,六十一岁。余先生现任亚洲电视有限公司董事兼营运主管。彼亦为香港广西社团总会副主席及香港广告业联会荣誉主席。余先生在多媒体行业内积累超过36年经验,彼于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二年出任香港凤凰卫视执行副总裁,并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出任香港广告业联会主席。余先生亦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出任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副总经理,于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三年出任广东人民广播电台主席,并于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三年出任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主席。彼现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上文所述者外,余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之职务。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a)余统浩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b)并无任何其他有关余先生之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任何数据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而予以披露。于本公告日期,余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权益。

  根据本公司与余先生订立之委任书,余先生之任期初步为期一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细则于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余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酬金250,000港元,其酬金乃经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责任及职务和本公司之酬金政策而厘定。余先生将无权收取任何奖金。

  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五十一岁,为Indachin Limited之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官,该公司为以中国及印度海关建立数据服务公司为目标客户之商业设计公司。彼亦为中国董事会董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由领导中国公司董事会之高级行政人员组成,具影响力之网络)以及China Business Outsourcing Limited(为一间全球服务公司)之联席创办人。早年,Manning先生曾于麦肯锡(McKinsey & Company)、CSC Index及Bain & Company担任主要职位。直至最近,彼担任Bain & Company之董事及该公司中国董事会之成员。于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彼曾出任凯捷安永之行政总裁及凯捷策略和技术咨询业务之全球董事总经理。Manning先生获认可为二零零二年首25名全球业务咨询人之一,在其管理咨询生涯中,曾于欧美日本各地多间零售商任职,而彼拥有在全球连锁快餐店及专门零售商工作之丰富经验,彼为该等公司发展企业及营运策略以至专营管理计划。Manning先生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AsiaInfo, Inc.(一家以北京为基地,并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上市之公司)之独立董事、多间私人公司之独立董事,以及CDC Software(一家于纳斯达克上市之公司之附属公司)之前任董事。彼亦为多家亚洲及美国公司之咨询董事会成员,以及Q(全球最具影响力思想领袖网络)之会员。彼操流利国语,为哈佛大学及史丹福大学毕业生,居于香港。除上文所述者外,Manning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之职务。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a)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概无关系;及(b)并无任何其他有关Manning先生之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任何数据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而予以披露。于本公告日期,Manning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权益。

  根据本公司与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订立之委任书,Manning先生之任期初步为期一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细则于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Manning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酬金250,000港元,其酬金乃经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责任及职务和本公司之酬金政策而厘定。Manning先生将无权收取任何奖金。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陈晓先生、余统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加入董事会,并向林鹏先生于其任职本公司期间对本集团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承董事会命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杜鹃

  香港,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 仅供识别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光裕先生、杜鹃女士、伍健华先生及陈晓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孙强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史习平先生、陈玉生先生、Mark C. Greaves先生、刘鹏辉博士、余统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

  请同时参阅本公布于香港经济日报刊登的内容。

  (联商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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