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超分配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联商网消息: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分配现金红利实施公告,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9日
● 除息日:2007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07年5月17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0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
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7,438,436.12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715,375.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4,193,061.15元,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916,121.73元。
公司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372,929,1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74,585,833.60元,可供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元,其所得税由各股东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7年7月2日(星期一)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6日(星期五)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 话:010-88363718
传 真:010-68364733
联系人:周剑军 邹铁伦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100037)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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