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关于国有股股权被继续冻结公告
来源:
2007-06-27 06: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获悉,因本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涉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638.26万股国有股份依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6)玄民督字第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年6月21日起至2007年12月20日止。本次冻结包括孳息(包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
由于本公司的股改方案为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定向转增,因此该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的股改。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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