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超第三季度报告 净利3400多万元
联商网消息: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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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780,747,021.70 |
3,310,583,042.95 |
14.20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1,563,190,392.15 |
1,519,364,796.02 |
2.88 |
每股净资产(元) |
4.19 |
4.07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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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4,575,330.59 |
-33.0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87 |
-3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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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净利润(元) |
34,056,199.78 |
118,403,329.73 |
23.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32 |
23.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3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 |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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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7.57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01 |
7.41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05年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 支付对价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现有流通股股本的基础上,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2. 追加支付对价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将追加支付对价一次: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无偿向追加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总计700万股。
(1)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如果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15,082.88万元。
(2)公司2005年度或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对价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0.7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
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25%,即如果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15,082.88万元,且公司2005年度及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时,则上述第2项"追加支付对价承诺"提及的700万股股份将转用于建立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公司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8.00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这部分股票。
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
4. 锁定期和禁售价格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在上述(1)项所述的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每季度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在上述(2)界定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00元/股,这一价格比200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8.09元高23.6%。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增持承诺
公司大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之内,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6.20元,华联集团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投入资金累计不超过3亿元,增持股份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0%,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且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1、已履行完毕;
2、未触发追加支付条款;
3、公司正在具体制定落实管理层股权奖励机制;
4、报告期内,原非流通股股东各有4,897,3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5、未触发增持承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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