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终止原新泰增资框架协议 订立新协议
联商网消息:11月22日,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浙江银泰与浙联房产股东及新泰股东订立的原新泰增资框架协议即日起终止。根据终止协议,浙联股东及新泰股东于签订终止协议起60日内向浙江银泰退还首笔款项7000万元。
同时,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杭州北山及North Hill于11月14日分别订立一系列协议:即与王顺力、王顺根与浙联投资管理订立浙江投资管理增资协议,以代价人民币1亿元认购浙联投资管理之50%股本权益;与浙联房产订立贷款转让协议,以收购有关浙联投资管理欠负浙联房产之尚未偿还贷款人民币2亿元之权利及利益;与South City订立Million Energy买卖协议,以代价人民币2亿元收购Million Energy之全部股本权益。
浙联房产及新泰现时为杭州太平洋商业中心物业发展的共同拥有人,该物业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延安南路15-1、15-2、及15-3II、15-3地块地库,总建筑面积为7.58万平米,物业发展之建筑工程预计08年4月全面完成。
浙江投资于2007年7月13日透过浙联房产分拆,并向其转让由浙联房产持有之物业发展15-1、15-3II、15-3地块地库的土地使用权而成立,浙联投资也因分拆而承担浙联房产2007年10月31日之负债约人民币3.69亿元,主要包括楼宇贷款及应付建筑费。浙联投资管理亦拥有新泰之100%权益,而新泰则拥有15-2地块之使用权。收购完成后,浙联投资管理将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Million Energy由独立第三方South City拥有100%权益,于2007年10月16日成立,主要从事百货店管理,由于未经营任何业务,资产净值为1美元。浙联投资管理与Million Energy于2007年11月7日订立管理信托协议,以管理物业之零售业务,由2007年11月7日起为期十年。于完成收购事项后,本公司将持有物业发展之零售管理权利。
公告全文详见:附件:LTN20071122279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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