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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体验“两倍补差价” 遭家乐福拒绝

来源: 联商网 2008-04-15 09:41

  “家乐福的‘两倍补差价’是个幌子,因为根本就不会赔偿。”昨天,省城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按照家乐福“两倍补差价”的承诺,拿着票据要求补偿差价,但遭到家乐福拒绝。昨天,记者跑了几家超市,体验了家乐福的“两倍补差价”承诺。

  要求补偿差价遭拒绝

  “如果您在本店买贵了,请告诉我们,我们将补偿2倍差价。”这是家乐福的承诺。

  省城刘女士告诉记者,每次到家乐福买东西,看到这个承诺时,都觉得在家乐福买东西肯定便宜实惠。但是,“前几天在另一家商场买东西时意外地发现,原来家乐福的东西并不便宜。”

  刘女士列举了牛奶、酒类、食品、生活用品等多类商品,基本上都有几毛钱到10多元的差距。“其中一种酒,一箱子的差价竟有近100元。”刘女士表示,她当即带着票据到家乐福要求赔偿差价。然而,让刘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她的要求遭到了家乐福的拒绝。

  一瓶白酒差价达12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合肥三里庵的家乐福,墙壁上赫然留有“我们将补偿2倍差价”的承诺标牌。而另一处标识牌上还标有“每天核实上千种商品的价格,从而保证超市的价格最低”的字样。

  家乐福的商品价格真的是省城最低吗?于是,记者从家乐福内购买了娃哈哈八宝粥、高炉家酒、农夫山泉矿泉水等商品。其中,八宝粥3.30元/罐、酒56元/瓶、矿泉水1.20元/瓶。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省城南七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在这家超市里,记者买了同样的商品。其中,八宝粥3.20元/罐、酒50.5元/瓶、矿泉水1.00元/瓶。记者注意到,就酒类而言,“迎驾金星”在这家超市卖96元/瓶,而家乐福卖108元/瓶,差价达12元。

  据刘女士介绍,不少超市的商品都比家乐福便宜。接着,记者来到位于省城二环路附近的另一家超市,这家超市的奶粉、酒类、日用品也比家乐福便宜。

  价低被称“估计是假货”

  昨天下午,记者带着几家超市的发票回到位于三里庵的家乐福超市,称在其它超市买到比这里便宜的商品。家乐福一工作人员称,折扣商品、特价商品不在比较范围内。记者随后出示了票据,称不是折扣、特价商品。

  当记者询问是否要按承诺所说的“补偿2倍差价”时,这位工作人员又称,从别的超市里买的商品“估计是假货”。然而当记者要求鉴定时,这位工作人员不再说话,让记者和值班经理联系。

  随后,记者见到一位杨姓值班经理,他指着服务台的一个告示牌说:“我们的这个承诺还有补充的。”记者这才见到一个“细节解释”:差价的比较范围是离家乐福超市“方圆4公里,面积需要达到6000平方米的商店、超市。”杨经理表示:“所以,你从这家超市买的东西,不在我们的比较范围内,不能补偿差价。”

  消费者知情权受到欺骗?

  然而这个“细节解释”合理吗?昨天,记者采访了省城一名代理商孔先生。孔先生告诉记者,其实,这些解释都是商店自己制订的,“忽悠顾客的”,“因为,大型超市内的商品定价都是厂家和代理商制定的,超市无权自行制定,即使是特价、折扣商品也是这样的。所以,达到6000平方米的商店、超市基本上就不存在商品差价。”

  孔先生还解释道,离三里庵家乐福“方圆4公里,面积需要达到6000平方米的商店、超市”,估计也就一两家,基本上不存在比较了。

  昨天,美林律师事务所吴定兵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赔偿承诺在制定时就具有欺骗性,实际上已经欺骗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安晚报 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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