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商场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流动资金短期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业务经营的需要,向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流动资金短期借款,融资数额人民币壹仟万元,融资期限壹年。上述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2、公司为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是从事体育休闲用品的品牌代理及批发业务,目前拥有100家自营店铺、80家加盟店铺、3家运动大卖场,集零售、批发于一体,包括形象街铺、店中店、新品大卖场、折扣工厂店四种业态,代理包括阿迪达斯、耐克、锐步等国际知名品牌。
根据法雅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同意为法雅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为壹年。上述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7日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5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了为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5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为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
法定代表人:尹阿奇;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其他日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
截止2008年6月30日,法雅公司主要财务状况:资产总额9,329.85万元,净资产3,755.27万元。2008年1至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466.47万元,利润总额585.94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法雅公司今年以来经营水平和发展速度较快,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支持该公司在奥运期间拓展市场,同意为该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法雅公司2008年1至6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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