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国际关于涉及“王德明状告案”的公告
来源:
2008-07-14 08:57
联商网消息: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称:于2008年7月8日,本公司的若干子公司:成商与茂业商厦收到成都武侯人民法院的传召,要求彼等(作成第三方)出席上海王德明控告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工商管理局」)之行政诉讼。
上海王德明拥有人民百货25%的权益,其余75%的权益由成商持有。于2007年,成商以商业理由将其拥有之人民百货的75%权益转让予茂业商厦,上海王德明声称成都工商管理局的接纳为不合法,违反中国公司注册条例及中国公司法。由于成商及茂业商厦的权益可能受诉讼结果影响,故被要求参与诉讼。
上海王德明要求法院将成商就人民百货权益向茂业商厦作出之转让列为无效。成商已征询其中国律师之意见。成商的中国律师认为上海王德明胜诉而成都工商管理局被判败诉之机会不大。上海王德明并无于诉讼中对任何一方作出任何金钱损失索偿。
本公司认为上海王德明所提出的诉讼并无好处,对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倘有任何进一步发展或对本公司而言属重大的影响,本公司将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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