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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股份调整增发方案 拟募资总额大幅缩水

来源: 联商网 2008-07-22 09:51

  今日,银泰股份(600683)第二次调整非公开增发方案,拟募集资金总量比首次发布的方案下降约9亿元,少发行约5000万股。同时,该公司股票于今日复牌。
  
  银泰股份表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决定对非公开增发方案再次作出调整。新方案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约2.1亿股,价格不低于7.11元/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16亿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认购不超过约1.5亿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9.81%,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6440万股,认购后约占总股本的24.83%。
  
  公开资料显示,非公开增发首次方案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9.65元/股,募集资金约为25亿元。发行对象为京投公司、中国银泰和北京银宏投资有限公司,上述3公司分别拟认购股份1.57亿股、8175万股和2100万股。
  
  此后,6月10日银泰股份修改了非公开增发方案。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约1.8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0.38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8.68亿元。其中京投公司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1.3亿股、中国银泰认购不超过4499万股。按此方案发行完成后,京投公司、中国银泰将分别持有银泰股份29.19%、22.33%的股权。
  (证券时报 记者建业)

  相关报道:银泰股份调整增发方案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83,下称银泰股份)计划以不低于每股7.11 元的价格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京投公司),和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定向增发不超过 2.1亿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北京市国资委将成为银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银泰股份7月21日晚间公告披露,此次增发后,京投公司将成为银泰股份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国资委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而中国银泰由过去的第一大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
  
  公告显示,此次定向增发,京投公司将认购不超过约1.4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9.81%,所需资金约为 10.47亿元;中国银泰认购不超过644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24.83%,所需资金约为4.58亿元。
  
  公告称,本次定向增发募集的资金约16亿元,将用于购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95%股权,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以及对京投置地的大红门项目、钱湖国际的东钱湖项目追加投资。
  
  在此之前,银泰股份曾于6月18日发布公告显示,京投公司拟认购的股份为1.35亿股,持股比例为29.19%,中国银泰认购股份为4499万股,持股比例为22.33%,认购价格为10.38元。
  
  7月21日的公告显示,京投公司和中国银泰已于同日与银泰控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票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银泰股份称,定向增发完毕后,银泰股份拟完全转型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一步明晰主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财经》记者 杨悦)

  附: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 年7 月16 日以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7 月21 日在公司办公地华联大厦10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 名全体出席并行使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监事会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关联董事杨海飞、唐曙宁、韩学高对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已回避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8 年 6 月6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和2008 年 6 月23 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但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现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08 年 6月24日披露的《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作出调整(本次调整后预案内容见后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内容概括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每股面值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1,160.00 万股。在此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及其支付对价情况如下: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认购不超过 14,72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9.81%,所需资金约为 104,659.20 万元,京投公司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泰”)认购不超过6,440 万股,认购后共持有公司不超过 12,262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24.83%,所需资金约为45,788.40 万元,中国银泰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2家发行对象于2008年7月21 日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四)锁定期安排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京投公司、中国银泰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

  1、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7.11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定价依据:

  ① 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②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④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 个月内择机发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不超过 16 亿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购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15%的股权以及对京投置地的大红门项目、钱湖国际的东钱湖项目追加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京投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双方于2008 年7 月21 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解除此前已签署的《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京投公司认购银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以本次协议为准。京投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4,72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京投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9.81%;认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的90%(7.11元/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中国银泰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双方于2008 年7 月21 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解除此前已签署的《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中国银泰认购银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以本次协议为准。中国银泰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6,44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国银泰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4.83%;认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的90%(7.11元/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的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前尚未进行最近一期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经讨论,拟同意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待本次发行各目标资产的最新状况经确认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目标资产最新状况的相关报告将在补充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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