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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督查问题奶粉下架退市方案

来源: 联商网 2008-09-18 15:12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为了维护奶粉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全国流通环节问题奶粉的停售下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等工作进行集中督查。现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的内容

1.问题奶粉停售和下架退市情况。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工商总局的通报,对涉及22家企业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开展市场清查的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工商机关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对问题奶粉市场进行全面清查,监督经营者停售问题奶粉,并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及时汇总各地下架退市统计数据,按要求时限上报等情况以及下架退市后问题奶粉封存和跟踪监管情况,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2.奶粉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登记情况。主要包括全面掌握奶粉生产经营主体底数、生产经营奶粉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3.奶粉经营主体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情况。主要包括奶粉经营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记录进销货台账,进货源头可溯,(批发企业)销售流向清楚。

4.受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和消费纠纷调解情况。主要包括各地工商机关受理和处理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以及督促相关经营者为消费者退换问题奶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和维护市场稳定等情况。

二、督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

此次督查从9月18日开始,由总局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督查。本着城乡兼顾的原则,突出问题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主要围绕流通环节问题奶粉的停止销售和下架退市工作、受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和退换问题奶粉等消费纠纷调解等方面,对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山西、陕西、黑龙江、内蒙古、广东、福建、江西、湖南12个省(区、市)进行专项督查。在每个省(区、市)检查2个市或区,其中包括省会城市和问题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每个市至少检查1个区工商分局和1个县工商局。在每个市的2个区县范围内至少检查2个基层工商所(城市、农村各1个),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食杂店各2个。检查方法主要是:

1.听取汇报。由各省级工商局汇报贯彻总局明传电报通知精神以及对问题奶粉下架退市、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消费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强化奶粉市场监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以及建立奶粉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和应急防范工作等情况。

2.现场检查。深入基层,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对涉及22家企业和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停止销售和下架退市,以及下架退市的措施及相关记录,工商部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及退换问题奶粉的情况以及查办奶粉违法案件等情况。现场查验经营奶粉的主体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采取随机抽取市场、超市、经营户等经销的奶粉,采用“倒查”的办法,检查其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查看资料。查阅省级工商局和被检查的工商机关及基层工商所清查有关问题奶粉的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等材料。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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