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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鹿奶粉事件谈责任的承担

来源: 联商网 2008-09-19 08:55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包括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由卫生部牵头、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石家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人被免职。他们应该承担责任,免职是应该的。
  面对重大突发事故,我们在惊叹“伤亡惨重”和“损失巨大”的同时,很自然会想到的是“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企业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又要追究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的责任。我们应该看到,任何一起事故的酿成,几乎都是由两种责任所导致,一种是领导的责任,一种是具体人的责任。具体人的责任虽然多是具体的和局部的责任,但却往往是最初的和直接的责任。所以我们在问责领导的同时,也应该呼吁民众树立应有的责任心。

  河北三鹿集团婴幼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三鹿奶粉之所以使6200多名婴幼儿患病,主要是有人往奶粉里掺加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近日,此案取得重大进展。涉嫌犯罪的正定县耿氏兄弟,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事情似乎很简单,因屡次交奶检验不合格被拒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后得知向牛奶中掺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增加蛋白质检测指标。于是耿氏兄弟自2007年底开始,从行唐县一化工商店购进三聚氰胺,勾兑后掺入销往三鹿集团的牛奶中。以后每天生产、销售这种掺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约3吨。耿某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认,他本人清楚“三鹿集团要的是纯的鲜牛奶,不能掺任何东西,而且这些牛奶就是要加工给人吃的,化工原料不是人吃的东西”。当被警方问及是否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时,耿某说:“没问过,也没想过,只知道对人体无益。”耿某同时承认,他本人和家人从不食用这种掺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9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事实很清楚,耿氏兄弟往鲜奶中掺加三聚氰胺,就是为了赚钱。这年头,赚钱不容易,赚大钱更不容易。据说,从2004年开始,耿氏兄弟就投资建了一个挤奶厅,并且自养了300多头奶牛,连老婆女儿都发动起来。但因为质量问题,他家的奶经常交不出去,整车整车的倒掉。于是他就想出这么一个怪招,加了三聚氰胺,所有的奶都能顺利的交出去了,钱也源源不断收到自己手中。

  钱确实是个好东西。正如鲁褒的《钱神论》所言:“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君长者丰衍而有余,臣仆者穷竭而不足。”所以有些人便把赚钱作为人生最大的奋斗目标。早晨想的是钱,晚上想的是钱,生产想的是钱,销售想的是钱。只要能赚钱,什么都敢干。

  他们忘了,还有一件比钱更重要的东西,就是责任。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这个世界承担责任。领导有领导的责任,民众有民众的责任,富人有富人的责任,穷人有穷人的责任。作为一个生产者,不掺杂,不使假,不违章,不留隐患,就是责任。你对别人负责,别人才能对你负责;你维护别人的安全,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安全。
  (人民网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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