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收回公告
来源:
2009-05-08 09: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月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与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贷款8000万元给金科控股,期限6个月, 年利率18%。
2009年5月6日,公司收到金科控股借款本金8000万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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