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家乐福要求顾客二次付款 民警介入店方认错

来源: 联商网 2009-07-21 09:58
  收银员操作失误引起 店方承认欠妥

  前天上午,刘先生在家乐福中关村店购买了54.1元的商品。用银行卡付款后,收银员要求刘先生二次支付货款,理由是因操作程序有误未产生收费记录。陷入争执后,民警介入协调,刘先生免花“冤枉钱”。店方最终表示是收银员的做法欠妥。

  刘先生说前天早上9点多,他在家乐福中关村店内购买了54.1元的商品。在用银行卡支付货款后,他拿着小票和物品准备离开,但被收银员拦住,对方称刘先生刷卡不成功。刘先生很费解,因为刚刚接到银行发来的短信,确认自己的银行卡在9点53分消费人民币54.1元。他出示信息内容和收银员理论,但未果,收银员以付款手续错误为由要求刘先生再次刷卡。“她说应先刷卡再打小票,她在我刷卡成功之前就把小票打了,所以他们的系统没有刷卡记录。但我完全是按照正常的购物流程刷的卡,是她在操作上失误了,没有道理让我再付一次钱吧”。

  收银员和刘先生各持理由都不肯退让,最终刘先生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刘先生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并通话太平洋银行,证实了其银行卡已交易成功。在民警的协调下,刘先生最终免于二次付款。

  刘先生表示,超市方并未积极处理此事,在他出示了银行证明的刷卡交易记录后,超市方面也没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解决。因为收银员的无理要求,他被耽误了1个小时。

  家乐福中关村店当天的值班经理称,家乐福的刷卡系统并不能直接和顾客的开户行本行进行核对,要经过银联才能进行核实。他们承认不应该再要求刘先生第二次刷卡付费,对此表示歉意。接待刘先生的收银员是新上岗,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在对待顾客和处理事情方面做得有些不当。目前该店员只接受了技术方面的上岗培训,对于如何处理类似此次突发情况的培训将在近期进行。
  (京华时报 实习记者苏伟)

本文为联商网作品,版权归本站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侵权必究。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

你可能会喜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