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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百货再次减持杭州百大集团股份5%

来源: 联商网 2009-08-11 08:3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指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530 号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本:伍亿圆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000400000455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材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通讯设备的零售;风味小吃供应(凭《卫生许可经营证》,有效期至2007年 12 月 31 日);经营咖啡馆(凭《卫生许可经营证》,有效期至 2006 年 12 月31日);验光及配镜(非医疗);摄影;鞋包修理、服装修改。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14294455X

  股东构成情况:北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联系电话:0571-8506988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邮政编码:310006

  2、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30号708室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10010034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公共关系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1548554X

  股东构成情况: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持股100%

  联系电话:0571-85066361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30号708室

  邮政编码:3100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沈国军 董事长 330106196207310055 中国 中国

  陈晓东 董事 440301196901106411 中国 中国

  王 岗 董事 330103196308160050 中国 中国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沈国军 董事长 330106196207310055 中国 中国

  陈晓东 董事 440301196901106411 中国 中国

  王维民 董事 330102195309020614 中国 中国

  上述人员未取得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鄂武商A股份114,736,865股,占鄂武商A已发行股份的22.6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兴商业股份21,983,517股,占中兴商业已发行股份的7.8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可能减持其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总共拥有上市公司75,248,06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00%,经减持变动后,目前总共持有上市公司56,436,0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变动前持股数量:53,184,343股

  占总股本比例: 14.14%

  变动后持股数量:37,624,032股

  占总股本比例:10.00%

  2、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变动前持股数量:22,063,720股

  占总股本比例:5.86%

  变动后持股数量:18,812,016股

  占总股本比例: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2009年8月10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其已将其持有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12,015股流通股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截至2009年8月10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售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12,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剩余持有56,436,048股,占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6,436,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股票情况

  1、每个月卖出股票的数量

  2009年3月:0股

  2009年4月:7,200,000股

  2009年5月:10,315,657股

  2009年6月:0股

  2009年7月:18,236,047股

  2009年8月:575,968股

  2、卖出的价格区间

  卖出的价格区间在7.93元至8.58元之间。

  3、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上述期间没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以及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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