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大集团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2009-09-23 09: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9月21日在杭州新新饭店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审批在2010年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20亿元,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充分利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必要时需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在融资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公司资产的抵押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融资进度,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提议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以资产抵押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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