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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百货4700万收购金华银泰40%股权

来源: 联商网 2009-10-29 18:47

  联商网消息: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宣布: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09年10月27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银泰与金华赞佳订立金华银泰买卖协议,以收购金华银泰40%股权,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47,000,000元。金华银泰主要在中国从事百货店开发及管理。

  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金华银泰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经营百货店,而其主要资产为一处百货店,位于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88号及解放东路168号,其总建筑面积约86272.29平方米。完成收购金华银泰余下的40%股权后,金华银泰将成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将令本集团更加有效运用金华银泰的财务及销售资源,亦有助本集团趁金华银泰业务发展势头获取更多财务收益。

  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彼等于取得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前暂不作出意见)认为,金华银泰买卖协议的条款乃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金华银泰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收购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

  金华银泰的资料

  金华银泰乃由浙江银泰及金华赞佳于2007年3月6日共同成立,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自金华银泰成立起至金华银泰买卖协议日期,金华银泰由浙江银泰拥有60%权益及金华赞佳拥有40%权益。金华银泰主要从事中国浙江省金华市一间百货店的开发及管理。完成金华银泰买卖协议后,本公司所持金华银泰的股权将由60%增至100%,故金华银泰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金华银泰注册股本为人民币30,000,000元,于2009年8月31日,其未经审核资产净值为人民币30,000,000元。

  鉴于金华银泰所持百货店物业于相关时间正处于兴建阶段,故金华银泰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并无产生任何除税前及除税后利润。

  于2009年8月31日,金华银泰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为人民币30,000,000元。

  金华赞佳的资料

  金华赞佳主要从事房地产及其他投资业务。除紧接收购事项前所持金华银泰的40%权益外,金华赞佳并无与本公司、其关连人士或彼等各自联系人士当中任何一方存有任何其他关系。

  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百货店经营及管理业务。按销售额计,本集团是浙江省最大的连锁百货店。

  上市规则的涵义及股东特别大会

  由于金华赞佳于金华银泰持有40%股权而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金华银泰买卖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指的关连交易。

  由于金华银泰买卖协议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利润比率除外)超过2.5%及其项下的代价超过10,000,000港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须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上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金华银泰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由于并无股东于金华银泰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拥有权益,故概无股东须就批准上述事宜的决议案放弃投票。表决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委员会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考虑金华银泰买卖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上述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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