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小股东向三联集团索赔5000万
*ST三联(600898)小股东状告原大股东三联集团侵权纠纷同业竞争诉讼一案,近日已被山东省高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履行缴费程序。这是自新《公司法》颁布以后,国内出现的首例小股东代位诉讼案。
这是记者昨日从和君创业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的一个研讨会得到的消息,该研讨会主题为“从三联现象看股东维权的严峻与紧迫”,会上并未透露上述诉案具体开庭时间,但预计年内不会开庭审理。
*ST三联小股东维权案的代理律师钱卫清表示,根据公司法和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小股东持有*ST三联1.56%的股份,连续持股180天以上,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要件,小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了原来大股东三联集团的损害。经过半年多的精心准备,才正式向山东高级法院提出一审诉讼,目前山东省高级法院已经正式立案。
钱卫清表示,案件将基于三点诉讼请求,第一点请求法院判定确认*ST三联依法享有三联商标独占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附属权利;其次,要求法院判定被告三联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停止使用三联商标;第三点,请求判定被告三联集团向*ST三联提交特许连锁合同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向*ST三联赔偿侵权后的授权费用等共计5000万元。
对于*ST三联小股东维权一案,财经评论人水皮在研讨会上表示,山东省高院能够在短短的二十几天立案是个巨大的进步,他建议应该建立重组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虚假重组,监管部门要加强在重组过程当中资产注入的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证券法专家李曙光认为,目前国内的ST的上市公司,大多走破产重整这条路子,没有一家实现真正的彻底的破产清算,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他建议小股东要通过股东诉讼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像这类股东诉讼应该由专门的证券法院、证券法庭受理,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则表示,现在中小股东既是未来改革发展的主力,又是这个市场里面的弱势群体,中国资本市场一定要建立股东新文化,中小股民是这个市场发展的动力之源,他们的事情应该得到各个部门的保护。
(证券时报 记者卢 青)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