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之星经济型酒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天之星经济型连锁酒店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5号”文核准,华天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7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出具的开元信德湘验字[2008]第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投资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和“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三个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15,000万元、 15,000万元、5,000万元。其中“投资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拟投资22家经济型连锁酒店,酒店地点分布在北京、广州、南京、佛山、郑州、重庆、青岛、武汉、衡阳、长春、呼和浩特、长沙、岳阳等13个城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内容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先开先用,用完为止”的原则,共投资建设了21家经济型连锁酒店,并调整了部分经济型连锁酒店的项目地点,并分别于2007年9月14日、2008年12月23日、2009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华天之星经济型连锁酒店实施地点变更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城市 预计数量 最终数量
1 北京 2 1
2 广州 6 0
3 南京 1 0
4 佛山 1 0
5 郑州 1 3
6 重庆 1 0
7 青岛 2 0
8 武汉 2 2
9 衡阳 1 1
10 长春 1 0
11 呼和浩特 2 1
12 长沙 1 7
13 岳阳 1 1
14 上海 0 1
15 湘潭 0 1
16 株洲 0 1
17 益阳 0 1
18 南昌 0 1
合计 22 2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1、2008年3月,募集资金到位后,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外向型经济地区受影响较大,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拟投资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地点,如广州、佛山、青岛等地属于外向型经济区域,市场环境变化较大,投资风险增加,因此,公司减少或取消了在上述地区的投资计划,将原计划在上述地区投资开店的计划变更到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内陆省份。
2、“华天”酒店品牌是国内品牌,尤其是在湖南省内,品牌知名度和客户的忠诚度相对较高,因此,在湖南本省及邻近地区,如湘潭、株洲、益阳、南昌、武汉等地投资开店,有利于“华天”酒店品牌的辐射,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变更使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符合公司的现实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赵立华、戴晓凤、胡小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际内容。本次变更只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局部调整,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而且充分发挥“华天”酒店的品牌效应,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该种调整是必要的。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同意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保荐意见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保荐意见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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