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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真是药店之殇吗?

来源: 联商网 2010-04-04 12:57

  近期报道了济南、广州等城市试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引起连锁反应的新闻,笔者从各基层药店也了解到,各地陆续开展基本药物药品配送权招标后,很多药店感到“世界末日”仿佛已经到来,事实真是这样吗?我们一起来分析。

  基于战略上的考虑,对新医改实施细则国家相关部门可谓慎之又慎。2009年下半年,期盼已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得以公布,总计307种药品入围。同时,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改委随后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调整后的价格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在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这一系列措施核心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降低国家社会保障(城保和农保)中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开支,将国家有限的资金用于最需要国家医疗救济的普通社会大众身上,让资金产生最大的价值!个人认为,医改释放的是一部分由于无钱看病被压抑的药品需求,是原有医药市场的增容,而不是一种转移,对原有医药经济结构不会产生特别大的影响,反而会进一步促进整个医药经济的发展。

  医改后,经济上相对富裕的人群和疑难杂症患者、危重病患者如何得到符合自己要求的医疗服务呢?三甲医院和民营医院可以将其作为服务人群。对药品经营体系而言,我觉得这正是我们的药店和中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发挥独有优势的时候了。

  目前,相当多的药店和中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已经在社区或经济圈形成了稳固的人脉关系,在这部分客户和人群中拥有相当大的信任,十分有利于他们对客户和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产品推广。加上渠道相互之间的关系稳固,也有利于进行价格维护,不会出现恶性价格竞争。当然,前提是药店和中小医药商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转型为一个新品或新健康理念的推广实体,在新的市场空间中寻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
  (医药经济报 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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