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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联盟必须以产品为纽带

来源: 联商网 2010-06-07 12:09

  “不管什么样的联盟,只要能够为会员单位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些利益,那么这个联盟就有存在价值。”

  看了贵报的报道,笔者就当中提到的几点也谈谈看法。联盟是什么?联盟是能够给所有会员单位带来利益的一个自由组织,这些利益包括:质量高、价格低的产品;切实可行的管理技术;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专家学者交流的平台;可代表会员单位与政府部门沟通。

  目前,全国范围内有工业联盟、商业联盟和零售联盟,也有商商联盟、商零联盟等交叉合作联盟。零售药店联盟中又有区域性的与全国性的,有资本型的和松散型的,有卖产品为主的与卖服务为主的。人们看到,各种形式的联盟各有利弊,比如一些以资金入股方式产生的联盟实体,在股份分配与产品利润分配等方面意见不一。所以,笔者认为,资金入股方式的合作也未必是联盟的发展方向,但是,所有的联盟都必须有产品作为纽带。将来也许会就全国性联盟分为品牌产品联盟和贴牌产品联盟,区域性联盟要先做好本土的网络建设,尽快形成对所在区域会员的配送覆盖,最终形成某一类型的全国性自由连锁结合体。

  将来,不管什么样的联盟,只要能够为会员单位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些利益,那么这个联盟就有存在的价值。所以,联盟必须通过一个运营机构对所有的会员单位实施分类别的服务,并且尽快成为会员的依赖。联盟如何提高与会员的紧密度?除了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外,也可尝试用其他方法,比如说共同出资做一些项目,包括产品推广、管理培训、零售教育等,通过一定时间的相互信任、融合,最后形成一个真正的联盟。纵观国外的自愿连锁组织,他们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借鉴,需要我们去创新、实践。

  至于联盟的品牌性,品牌高毛利也不一定是所有联盟追求的目标,联盟应该根据自身资源,自我定位。联盟做强做大了,就会有良好的口碑,从而形成品牌效应。目前,真正有品牌效应的全国联盟也只在三五家,因此,区域联盟更有发展前景,并且可以与兄弟省级联盟进行某一类的资源互换和价值共享,使双方得到扩展。
  (作者朱鸿雁为成都蓉合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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