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送药不应等同上门营销
来源:
2010-06-12 09:40
据媒体报道,“送药上门”是绝大部分药店都有的特色经营项目,得到很多顾客、特别是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的欢迎,但今后在个别城市,药店开展这种服务将被视为无证经营药品而被严厉查处。年初,山西某主管部门就发布公告明确“一律禁止以上门送药方式营销药品”。
其理由是一些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代理商,以电话预约、上门送药的方式营销药品,表面上看是便民服务,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药品的新形式,其危害有:一是夸大药品疗效,虚编药品功效;二是药品大都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质量无法保证;三是这是变相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
确实,该市监管部门的提醒,是为了消费者不再上当受骗,确保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不过,一刀切式的禁止,会否将“脏水”和“孩子”一同倒掉呢?毕竟,绝大多数正规经营的药店是真心为顾客上门服务的,而一些行动不便的患者也确实需要这样的服务。建议监管部门分清具体情况,加强管理,既能杜绝非法营销行为,也能满足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
(杨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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