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和平共处? 不失为一种可能
尽管8月25日的对决日期未到,但毋庸置疑,陈黄之争已经两败俱伤。
这从国美创下两月来新低、被严重低估的股价,以及在这一事件中遭受影响的品牌、声誉就已见一斑。黄光裕与陈晓,一个是国美的大股东,一个是国美的小股东兼董事局主席,两个人的利益都与国美紧紧捆在一起,国美“失利”,两人的利益就会共同受损。
在这种形势下,两人(及其背后联盟)的关系已变成“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状态。黄光裕可能失去的是控制权及资本利得收益,而陈晓失去的将很可能将是整个职业生命,因为很显然,无论是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中国,职业经理人对创始人大股东的背叛都可能被社会公众永久性贴上“不诚信”的标签并长期生活在这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中,这对于有地位、有财富的成功人士而言可能是远远得不偿失的。近期不少重量级媒体的高层都向我表达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因为他们本身身居高位,对这类行为会有天然的反感。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黄石公的《三略》中也说“军国之要,察众心,施百务”。因此,当政者必须体察民情,顺势而为。倘若舆论一边倒地支持黄氏,那么陈晓集团会非常被动。我不禁想起前不久国家部委在就“绿坝软件”和“电摩新国标”征求民意时,面对全社会汹涌民意不满和媒体一边倒的和不得不暂时叫停的事件,值得各方深思。
两人的损失,孰轻孰重,恐怕并不好判断。更重要的,一旦国美“内战”连绵不绝,两人的命运都将不会好到哪里。从目前的情况看,双方在不断聚集能量、扩大盟军、合纵连横、排兵布阵,但黄氏并没有绝对胜算,陈氏也没有绝对胜算。既然没有绝对胜算,那就意味着风险,甚至是大风险。孙子兵法讲,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所以,在我看来,既然大家都无胜算,不如媾和,各退一步则海阔天空,两人考虑重新和平共处,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危机的好办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这虽是个人的建议,但事实上,并不排除两人私下谈判言和的可能性,因为让黄陈找到共同的利益点、化干戈为玉帛或许并不难。
针对目前双方矛盾和分歧的焦点,就有如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药方:
其一,针对陈晓之于贝恩资本投资的个人担保问题,以及黄光裕要求陈晓去职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的要求所带来的潜在违约风险,双方可以各退一步,陈晓可以去职国美董事局主席,但保留执行董事或董事局副主席的职务。这样,陈晓去职引发的个人担保背后的违约责任或可避免。
其二,针对20%股份的定向增发问题,双方可以达成暂不增发的协议,或者根据召开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董事会确定的定向增发对象中,与黄氏就增发配售比例协商达成共识。
其三,承认并保留高管职务和股权激励计划不变。从当前局势和长远发展看,不失为一件好事。
其四,就国美发展战略和精细化经营管理问题,黄家可以与国美高管协商取得共识,大股东利益、高管事业和利益当然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思路保持高度一致。
其五,让贝恩等海外资本获益退出。他们运作此事会发生相当多的成本,不获益岂肯言退。
民族牌:令觊觎者“投鼠忌器”?
不过,针对第五项“原则”,可能并非是两人一厢情愿之事,但在舆论大打民族牌的情况下,不排除“民意”会将海外资本逼退,这在当年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时即有先例,更何况,无论是类似百思买或沃尔玛这样的国际产业资本,还是类似摩根斯坦利这样的国际投行,都不愿自己在中国被贴上“反中华民族”或“反中央政府”的标签,在中国庞大的市场潜力面前,这些久经杀场的老将们肯定会更长远的考虑与筹划。
可以想像,如果将来有媒体报道,“某外资连锁业(百思买)联合国外资本参与窃取中国的家电连锁产业”,先不说对该企业在全球声誉的影响,在中国的监管层面前就会被打上某利不利的符记。
事实上,早在当年中国联通融资案上,这些国际投行就做出过同样的决策。
当时,几乎全球重要的老牌投资银行都参与到了联通的融资计划里,共向联通投入43亿美金,准备在中国庞大的电信市场坐收“肥利”,但朱金容基总理敏锐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中国电信业不对外开放为理由要求这些投行退出,条件是保证投资额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
目前,中国已经加入WTO,零售业对外资也没有如此的限制,我们已经不可能指望政策或监管层出面“救市”,但是,民族牌的背景很可能会让这些觊觎者“投鼠忌器”。
如果当前国美“世界大战”延续下去,黄氏、陈氏和国美高管、双方背后资本等各方利益都有巨大风险,都有可能“杀人一千,自损八百”。倘若鹬、蚌、渔翁三方罢兵议和,握手言欢,共享富贵,或可扭转乾坤,重塑历史,传为美谈。
(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兼经营管理研究室主任 现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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