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百货春熙店若撤离茂业即会接手
春熙路,一个提到成都就避免不了的话题,一条传承了成都独特文化气质的街道,一个众商云集、引领时尚品质生活的核心商圈,在2005年,就曾被《新周刊》评为中国商业第三街,仅次于香港铜锣湾和上海南京路。近期,这条大街的名字又反复辗转于各大媒体报刊之间,被海内外坊间传闻,究其原因,是位于其正北口的成都太平洋百货春熙店或将于明年撤离春熙路的传闻日盛。那么,情况究竟会如何?
根据成商集团上交所公告显示,1993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针织品公司与香港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合作成立了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1997年经主管部门同意,合作中方由针织品公司变更为成商集团,合作外方则由香港太平洋变更为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合作合同》条款原文约定:合作经营总期限为二十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七年(自1994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第二个阶段为十年(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第三个阶段为四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一阶段期满的前一年双方本着共利互惠的精神,以营业额比例法;或者合作改合资;或者向中方保底等为原则商谈下一阶段的利益分配及其他合作事宜,如双方经合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中止下一阶段的合作。
由上述条款我们不难看出,该合同约定总期限为21年,第二阶段到期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即是随之不久的本年末。第三阶段期限是由2011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但是第三阶段双方是否合作又是附带条件的,即是基于双方在今年年底前是否就下一阶段合作条件达成一致,如达成一致则继续合作,如不能达成一致,则第三阶段合作不成立,即中止合作。根据成商集团12月14日公告显示,该公司当前尚未与另一合作方协商达成一致,成商集团的一位高层表示:“自2010年1月起,公司成立专门谈判小组,就太平洋商厦第三阶段合作事宜与外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始终不能与外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仍不能达成一致,则依照合同,双方合作就会中止,公司则计划于2011年1月1日起收回商业大厦物业,并利用该物业经营自己在省内的第十一家百货店。当然也不排除外方在最后几天协商达成一致继续合作的可能。”
查阅成商集团近年年报、多家证券机构调研报告及中外双方《合作合同》,根据上述材料及《合作合同》第十六章第三十八条之约定发现,自1993年合作公司(即成都太平洋百货春熙店)成立以来,成商集团从太平洋百货春熙店获得的合作收益始终是2600万元左右,17年来未见增长。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太平洋百货春熙店09年度净利润就过亿元,其对面仅一街之隔的一商场年收益则更高。按太平洋百货2万多平米经营面积计算,成商集团在该物业当前每平米的月获益不足百元,远低于春熙商圈实际标准。或许黄金的商业口岸与巨大的利益反差也正是当前中外双方此次谈判陷入僵局的症结所在。就此看来,不论从春熙商圈实际情况还是17年来国家及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来说,成商集团在第三阶段提出收益增高,也是合情合理的。就此观点,该人士表示:“成商集团是一家公众上市公司,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是公司运营的基本标杆,17年来,哪怕是在公司连续亏损面临退市的最困难时期,公司也未提出过超越合同约定的要求;然而,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也代表着全体股东共同的利益,每项决策均是代表全体股东的公众意志,因此,在协商谈判中,我们即秉承合同约定,又要保证上市公司优质资产不被低估,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故,第三阶段合作条件公司是基于市场现状等诸多因素后给出的。其实太平洋百货春熙店对面一家上市公司的商场,其效益是有目共睹,有据可查的,大家可就此予以比较。”
询问成都太平洋百货员工关于公司撤离一事的看法,大多数员工均表示公司当前尚未给出明确说法或不知情。就供应商及员工的去留问题,成商集团那位高层表示:“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当前公司一方面在继续与外方进行协商的同时,一方面开始着手实施因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而收回物业自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最终因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导致物业收回自营,公司将自2011年1月1日起以自有百货品牌经营,力保商场定位布局基本不变,供应商结构基本不变,员工队伍基本不变三个不变原则。我们诚恳欢迎并接受愿意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对愿意加盟公司的员工,其岗位、薪酬及福利,也会得到妥善安置及合理保护。当然公司本身也是一家拥有近60年历史的大型零售企业,现有大型零售卖场十家,分布于成都、绵阳、南充、泸州等省内重点城市的核心商圈,公司控股股东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大型百货零售企业(hk.00848),市值超过200亿港元,目前在华南、华东、华北以及西南地区拥有百货零售门店近40家。我们拥有完善的管理,先进的理念,齐备的系统,所以我们完全有信心做好这家门店。”
那如果2010年12月31日中外双方因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会导致2011年1月1日起商场暂时闭门停业么?该人士表示“对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是我们不希望见到的结果,但是如果到最后一刻仍未达成一致,我们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我们希望做到平稳过渡,我们有信心无缝交接,力保第二日以自有百货品牌营业。曾经公司收购绵阳兴达店的时候即有过成功的案例,签约当日晚进行交接,次日以自有品牌兴达店名义开张。”
当前,距离2010年12月31日这个分水岭的时间所剩无几,我们相信,这场当前尚还充满迷雾的结果即将马上揭晓,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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