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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迄今11家店因价格欺诈被罚550万

来源: 联商网 2011-02-10 11:28
  春节前夕,物价检查部门纷纷发出通报,全国各地家乐福门店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据统计,截止今日,已有11家家乐福门店被责令立即改正,退还多收价款,并作出了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地区
门店
罚款金额
1
湖南长沙
芙蓉店
50万元
2
贺龙体育馆店
50万元
3
韶山南路店
50万元
4
湖北武汉
洪山店
50万元
5
上海
联洋店
50万元
6
南翔店
50万元
7
张江店
50万元
8
云南昆明
白云店
50万元
9
世纪城店
50万元
10
吉林长春
新民店
50万元
11
北京
方庄店
50万元

   另外,河北省物价检查人员在对石市春节市场价格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石家庄家乐福保龙仓胜利北街店、中华大街店、谈固店、留营店,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构原价、低价标示高价结算、一货两签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河北省物价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记者致电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仍在举证阶段,还没有对上述四店实行处罚决定。
  (零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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