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武汉二七店被指违约 购物送礼无礼可领
购物送礼无礼可领
市民胡女士于2月5日在家乐福武汉二七店消费时,因看到店内海报称购买特价商品可以赠送礼品,为此她特意购买了不少商品。但在其购物付款后去兑换奖品时,商家称无赠品可送,解释为“礼品已经赠完”。这种答复让胡女士非常不满,他随即向12315投诉。江岸二七工商所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调处此事。
经查证,二七路家乐福在广告中确有说明会配送赠品,但因库存不足已经送完又没有及时补缺,导致无赠品可送,且广告中又没有注明“送完为止”的字样。工商人员指出,家乐福二七店确实存在广告不实情况,因消费行为已经产生,商家确有违约。
经调解,商家按照广告的承诺赠送了一份不低于广告赠品价值的相应礼品。
工商称单方终止促销无效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类似的促销问题还真不少。
市民杨小姐年前在蔡甸张湾街看见新开张的“露茜礼品店”在做促销活动:只要在店内购买100元的礼品,便可赠送价值30元的鲜花。她觉得划算,购物后获得一张赠送券,上面标明优惠活动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
昨日,杨小姐要走亲戚,想起那张赠送券,便到礼品店准备领取鲜花。不想店内工作人员告诉她,活动已经结束,店里正在开展新的优惠活动,如果消费也有礼品赠送。
明明还在促销活动有效期内,商家赠送的礼券为什么就领不到赠品了呢?工商人员指出,节日期间,少数商家为了集聚人气,搞虚假促销:明明还在活动有效期内,赠送的礼券却领不到赠品;大幅广告还高高挂着,却买不到广告上的便宜货。商家把顾客忽悠来了,人气旺了,就单方提前终止促销活动。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商家的这种行为违法,消费者如遇上,应及时投诉维权,不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
(长江商报 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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