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素美容代理加盟手册
2011-03-07 11:27 评:
基本信息
上海美素创建于1997年,以生产和销售专业美容护肤品、化妆品、香薰精油、护发用品、营养保健品、美体内衣为主,已成功开发和推广了多个火爆全国的知名品牌,在全国所有省市均有成熟的销售网络
“美素”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式,并结合中国美容化妆品行业的现状,设计了独树一帜的“前店后院、自选销售”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以“想怎么美就怎么美,美丽由自己选择”为特点,以“前店销售产品,后院提供售后美容服务”为核心,结合了美容院和化妆品零售店的全部优点,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销售方式,依靠这种模式,美素仅仅用了5年时间就在全国发展了近5000家加盟连锁店,正在逐步实现“有女人的地方就有美素”的愿景。
加盟条件
1、申办人(投资人):
身体健康、有创业愿望、具有良好的接受新事物能力,具有谦虚好学的精神、不固执已见、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符合美素经营理念的经营思路。
2、营业场所面积:
新开办形象专营店:市级店不低于60-80m2,有SPA水疗室的市级店不低于120m2,原加盟店老店翻新及县级店可适当降低标准。
3、地理位置:
旗舰店:应处繁华地带、社区、写字楼中。
4、连锁店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
1)店长必须参加每3月1次的店长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促销计划,交流经验,
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新品上市信息、技术和营销理念培训等。
2)连锁店员工必须参加总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产品知识、技术、技能、素质教育等
培训活动。
3)投资人和店长必须参加每年1-2次的由总部统一主持的培训活动。
4)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按规定的模式经营,按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产
品,并按规定的方式提供售后服务。
5)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保证只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得出现跨区
销售行为,不得将产品批发给其他销售单位
6)连锁店、形象专卖店、加盟店必须执行统一制定的赠送、打折、大型宣传等促销计
划,并执行到顾客手中,不得私自截留藏匿促销品、打折品。
加盟程序
1、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并经总部和当地代理商进行地点和条件审核。
2、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应提交个人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照片2张、房屋使用证明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当地代理商或美素分公司与申请人初步签定经营合同书,同时一次性交齐加盟投资款。
4、当地代理商或分公司将合同书及加盟者个人基本资料全部递交总部,进行最后资格审核及正式签约。
5、在装修期间,当地代理商或分公司将公司配送的辅助用品的品种发放到美素店。
6、在装修期间,美素店应招聘员工到位(以新学员为主),参加免费封闭培训,为期15-30天。
7、正式开业。
公司网址:http://www.meisu.com/
电子邮箱:kfb@meisu.com
联系电话:021-64726488-583